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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拯救毒品阴影下的孩子?

三水法院

要说近段时间最火的电视剧,

当属缉毒题材的《破冰行动》了!

你都追完了吗?

如果你看完这部剧,

一定会对毒品有更深刻的认识。

吸毒、贩毒如幽灵一般,

威胁着许多家庭的安宁与幸福。

毒品摧毁的不仅仅是一个人,

还可能波及到无辜的孩子……

今天是“6·26” 国际禁毒日,

淼法君将通过下面的案例,

来跟大家谈谈有关吸毒的危害。

1

1997年,女子阿英(化名)开始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曾因吸食毒品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

且说阿英不但自己有毒瘾,她的丈夫也是如此。2008年,阿英认识了阿健(化名)。那时候阿英便知道阿健也有毒瘾,他从1998年开始吸毒。或许“爱好”相投,后来两人便结婚组织家庭了。2012年,阿英生下一个男孩。在孩子出生初期,夫妻俩都想将毒瘾戒掉,好好把孩子带大。

怎料,毒品这玩意儿太难戒掉了!他们都架不住心里痒痒,一直没能戒掉毒瘾。可无工作的夫妻俩究竟有何资本一直吸毒?很简单,一靠赌钱,除了有每年的分红维持生活之外,平常就出去赌一把,经常能赢钱买海洛因;二靠父母,阿健没钱的时候,都直接伸手向父母要钱,年迈的父母担心倘若不给钱,儿子有可能去偷去抢,每次只好给几千块接济一下。

2017年后,阿健多次从阿林(化名)处购买海洛因。说起与阿林的相识,就要从戒毒所讲起。2016年,阿英与阿健在广州白云区戒毒所(自戒)戒毒时认识了阿林,当时阿林悄悄地告诉他们,可以找他买海洛因。2018年2月初临近过年,阿英与阿健合谋去广州找阿林购买海洛因。由于阿英和阿健手头没有足够的钱,阿英灵机一动便提出,她母亲乡下有分红,可以找母亲要。事不宜迟,在阿健出发去广州前一个星期,阿英就骗母亲说小孩读书没钱交学费。不忍外孙无法读书的英母给了女儿2万块。

2018年2月12日晚上,阿健就携带1.8万元,从肇庆四会来到广州向阿林购买50.07克海洛因。随后,阿健便坐出租车原路返回。当晚,警察在珠三角环线高速四会东出口处将阿健查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获上述毒品。同年7月27日,警察在四会市城中街道某楼的住处抓获阿英。两人被抓获后,年仅7岁的儿子则由年迈的父母照顾。阿健后来说道,阿英劝他过年后就主动去戒毒所戒毒,他自己也有这计划,没想到……现在担心他和阿英都进去了,在孩子最需要父母陪伴的时候却无奈缺席。

法院判决

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健伙同被告人阿英运输毒品海洛因50.07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阿健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阿英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二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三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阿健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阿英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其实,每一个吸毒者的经历,都不仅仅是其自身的挣扎和堕落,也往往包含着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与风雨飘零。而对吸毒者的子女来说,吸毒父母无异于是他们童年的阴影和梦魇。本案中,阿英与阿健的儿子因父母入狱,自小由祖父母照顾,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很容易造成性格缺陷。

而在很多涉毒案件中,

不乏未成年人的身影……

2

2017年9月1日的晚上,16岁的小刚(化名)在四会市大沙某路一麻将馆旁紧张地张望着,他似乎在等人。没过多久,一个神色匆匆的男子走了过来,原来是跟小刚微信联系的小黄(另案处理)。他遮遮掩掩地将一包甲基苯丙胺(共1.68克)塞给小刚,同时小刚又迅速掏出7张红色大钞给他。

交易完成后,小刚强装镇定,驾驶着小余(另案处理)的摩托车搭乘小余返回三水。途中,小刚私自截留0.22克甲基苯丙胺放于小余处,之后就携带剩余的1.46克甲基苯丙胺前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某市场门口处以8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事先约定的购毒人员小周。

然而等待他们的是冰冷的手铐。没错,小刚、小周等人当场被民警人赃并获。经鉴定,从小余、小周处扣押的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判决

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刚无视国家法律,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46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和初犯,且有坦白情节,悔罪态度较好,具备监管条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三水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小刚从轻处罚,对其宣告缓刑。最终,三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刚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有些人,

为了维持吸毒所需的庞大开销,

他们选择了走向罪恶的深渊……

3

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小陈(化名)和小李(化名)以购买二手摩托车(助力车)为由,在试车时趁卖车人不备,将车强行开走,他们共抢夺了三辆摩托车(助力车)。

2016年12月9日13时许,小陈将一包毒品藏在其住处一楼,并让吸毒人员小吴(另案处理)将身上携带的毒品藏放在另外一间房子客厅的一个黄色小音箱内。民警抓获小陈时,小陈交代其住处藏有他向小吴购买的毒品以及小吴放置的毒品。

随后,民警在住处一楼的陶瓷罐内发现一包净重1.32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在黄色小音箱内发现一包净重0.4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一包净重36.91克的甲基苯丙胺(冰毒)、一包净重0.46克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和一包净重1.88克的海洛因。

法院判决

三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陈、小李无视国家法律,合伙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财物三次,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此外,被告人小陈帮助他人窝藏毒品甲基苯丙胺37.31克、甲基苯丙胺片剂0.46克、海洛因1.88克,其行为已构成窝藏毒品罪。被告人小陈一人犯抢夺罪和窝藏毒品罪,应当对其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小陈在共同抢夺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小李在共同抢夺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鉴于被告人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三水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二人从轻处罚。

经三水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陈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窝藏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小李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毒品带来的危害,

相信大家从案例中都深有体会。

涉毒人群很容易被推向边缘化的深渊,成为滋生盗窃、抢夺、黑恶等等社会问题的土壤。他们毁灭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要以贩养吸,充当贩卖毒品交易的终端链条,他们迫切想引诱更多人吸食毒品,好拓展自己的下线,挣来更多吸毒的钱,有些甚至不惜引诱未成年人。

毒品摧毁的不仅是人的肉体,而且还有人的意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有些路,永远不能走;有些错,永远都不能犯!

所以,

我们每个人,

都必须坚守住对毒品的零容忍,

绝不沾染,绝不纵容,绝不放过。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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