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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两校巴司机被判刑!

顺德普法

近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宣判

顺德两校巴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这也是顺德首次出现的

两例校巴超载的危险驾驶案

为何两人判刑如此严重

马上来看!

顺德有校巴严重超载被查!

顺德区容桂某托管机构接送车严重超载!

9座小型客车硬塞21人,其中小学生20人!

案例一

2018年11月6日下午,容桂某甲补习社委派犯罪嫌疑人郭某(非补习社员工)前往容桂某小学接载放学的小学生前往该补习社。郭某驾驶自有小型普通客车,搭载19名小学生放学返回该补习班时,行至顺德区容桂街道大塘坑路五巷路口对开路段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郭某所使用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6人,实际载20人,其中19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校巴资格证;某甲补习班也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

案例二

容桂某乙补习社委派员工(负责后勤及采购、司机等工作)犯罪嫌疑人关某前往容桂某小学接载放学的小学生前往该补习社。关某驾驶补习社安排的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补习社负责人),搭载17名小学生放学返回该补习班时,行至顺德区容桂街道新展路容里书院对开路段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关某所使用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9人,实际载18人,其中17人为小学生;该车为非营运车辆,未取得校巴资格证;某乙补习班也未依法领取办学许可。

顺德两司机分别被判刑!

2019年2月26日,顺德检察院分别对郭某、关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关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未依法领取相关的驾驶资格及营运许可的情况下驾驶校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郭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关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顺德普法编辑小组整理

素材来源 | 小强热线、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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