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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让消费更放心】高明区司法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佛山高明普法 2019-03-15 20:36

3月15日是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环保的消费观,指导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文明兴商理念。3月15日早上,高明区司法局在荷城广场开展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司法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消费警示、消费指导、消费小知识等,并向群众派发了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扫黑除恶、禁毒等的法治宣传折页,并现场接受咨询。活动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围观咨询。

本次活动旨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让消费者知晓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合法权利,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解答群众提问近40余人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大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使群众了解更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深刻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倡导品质消费观念,增强了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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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高明普法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