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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点普法之重阳篇|这辈子能陪伴父母的时间还有多久

法制日报

马哥 饰  皇帝

五人之巅空气果然清新!

老王 饰 母亲

望子成龙的年轻母亲的心啊~

阿松 

小胖,苟富贵勿相忘!

小胖 饰 皇子

说好都给我的,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分裂七 

既然都这么说,那我可以休个年假回家看看吗?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

所以这期我们就聊聊

关于重阳节的那点事儿

赡养老人的问题

孝有三:

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也就是说, 

尽自己的能力养活父母是孝道的最低要求, 

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底线。 

不赡养父母属于违法行为, 

甚至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遗弃罪呢?

遗弃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

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遗弃罪侵犯的客体

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

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

情节恶劣的行为

在量刑上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还有这样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精神赡养】 

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 

我们需要“常回家看看”

其实呀

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

他们要的不是自己的孩子有多优秀 

能给自己多少钱或者买多大的房子吃、多好的东西

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子女陪伴带来的精神上的慰藉

待儿分发进,衣锦还乡来

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

重阳节到了

各种孝敬父母的文章又要刷屏了

然而这又有什么X用呢?

常回家看看、别气你爹妈

比啥都有用!

对于父母来说

子女的陪伴比给钱更来得更珍贵

婚姻自由的问题

现实生活中,随着子女成年独居的老年人往往产生落寞的心理,也渴望自己的家庭生活。然而,有些老年人的子女或亲属从经济利益,或为钱财或为住房等一己私利考虑,干涉老年人再婚,甚至以断绝亲情不再赡养相要挟。此举不仅严重伤害了老年人的感情、违背为人子女的基本孝义而且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财产赠与和继承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以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撤销,除非存在以下几种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遗嘱那些事儿: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紧急情况解除后,尽快用其他方式固定遗嘱;

2、公证遗嘱一般需要一到两名公证员共同全程亲自办理;

3、有些老人会将遗嘱打印下来,在末尾签署名字,这种做法很不提倡,建议亲笔书写,以免未来有人对真实性产生异议;

4、代书遗嘱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地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应尽可能采用手写。

另外,最好能找专业的律师规范操作,以减少因遗嘱而产生的纠纷。

徒法不足自行

仅靠法律规定

远不足以抚平老人们心中的“情感空洞”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

前段时间很火的一个测试?

人生其实只有大概900个月左右

用一张A4纸画一个30*30的表格

我们的全部人生就会展示在这一张白纸上

视频 ⬇️

以你现在回家的频率

这辈子陪伴父母的时间还能占满几个方格?

策划:马岳君(马哥)   刘青(叨姐) 

文案:范琳松(阿松)   王劢(老王)   梁成栋(小胖)   

漫画:罗琪(分裂七) 

每周五,

与你相约!

(编辑  唐晓芳 常煜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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