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调解!”这段破裂近20年的父女关系终被修复!
三水法院 2019-04-12 18:26

近日,在三水法院西南法庭内,此前还满面愁容的女子,这会露出了笑容,“谢谢你们,很高兴终于解决这件心事。

法官的耐心调解,让父女的多年积怨得以化解,这起赡养费纠纷案终于迎来圆满的结局。

然而在庭前,女子还就赡养费数额问题与其父亲的代理律师争执不下、互不退让。倘若法官不是找到了案件突破口,恐怕调解的结果并不能如人所愿。

本应血浓于水的父女

为何形同陌路甚至要对簿公堂?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父母离异后

近20年没有与父亲联系

今年1月,36岁的阿娟(化名)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张法院传票。她的父亲李老伯向三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履行赡养义务。

李老伯在代理律师指导下写起诉状。

原来,李老伯早年因患病导致肢体与智力三级残疾,自妻子去世后,便一直独自生活,其弟弟时有照料。

2015年初,李老伯入住敬老院,每月需支付1200多元,经济拮据的他难以支付敬老院的费用。而唯一的女儿阿娟对他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年过六旬的李老伯将女儿告上法庭。

在与承办法官的沟通中,阿娟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早在年幼时,父母就因性格不合、生活上存在诸多矛盾而离婚了。直至成年,自己都跟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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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承认,尽管李老伯是自己的父亲,但自己已近20年没回家看过他,也没打过一个电话。

对于父亲提出的赡养要求,阿娟无奈地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如今她处于待业状态,要等孩子上幼儿园后才能出去找工作。“全家的收入一直依靠丈夫打工维持,一个月也只有2000多元。所以每月只能支付200元赡养费。”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陷入沉思:如果以案办案、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父女关系进一步恶化,也可能造成执行困难。弥合亲情裂痕,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调解。

庭前调解陷入僵局

开庭后双方争执不退让

刚开始,庭前调解工作并不是那么顺利。

在征询阿娟的调解意愿时,她反而向承办法官倒起了苦水。她说,父亲和母亲离婚多年来,父亲从没去看过她,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为什么现在要去养他?况且我现在生活也困难。”

尽管承办法官耐心地向阿娟释明,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但阿娟却一再表示每月最多只能给付600元赡养费。“其实我也明白这个道理,可真的没有这个能力。如果我有钱,早就给了,不会差那几百块的。”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如何才能让李老伯老有所依?同时也能减轻阿娟的负担?”承办法官苦苦寻找案件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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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了解,承办法官得知李老伯因育有一女而无法办理低保,但仍有申领康复治疗费、独生子女费、新农保等补助的可能性,于是,便动员阿娟尽快申请相关补助。

法官巧借突破口

调解成功父女再续亲情

其后,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中,阿娟和李老伯的代理律师就赡养费数额产生争执。

代理律师认为,阿娟应该履行赡养义务,承担敬老院的所有支出费用。阿娟则坚称自己无能为力。

“赡养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当父母年老、体弱、病残时,子女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精神上得到慰藉,安度晚年。无论怎么样,这个义务你是必须得履行的。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承办法官接着说:“其实,李老伯有申领康复治疗费、独生子女费、新农保的可能,如果成功申请到,就可以减轻你的负担了。”

法官的话,让阿娟顿时松了一口气。“如果可以减轻负担,我愿意履行义务。”

经过一番讨论,最终阿娟与李老伯的代理律师达成一致意见。阿娟同意从2019年4月开始按照敬老院收费标准向李老伯支付赡养费至其死亡为止;如李老伯成功申领到康复治疗费、独生子女费、新农保以及村分红款等,则由阿娟保管款项并用于支付李老伯的生活费及医药费。

至此,这件赡养费纠纷案件迎来圆满的结局,这段破裂近20年的父女关系也得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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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的话

有句话说得好: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这给我们一个提醒,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有些感情,不能等。有些爱,要及时。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从来都是不能等的事。抓住机会,将幸福握在手中,切莫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待”的那一天,才后悔莫及。

如今,阿娟每个月都会固定去敬老院支付费用,同时也探望并照料父亲,两父女的感情有了大大的突破。

幸而,这段亲情修复未晚……

编辑|三水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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