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刑!16岁高中生玩火烧毁10辆车...
2019年3月16日中午12点36分
中山小榄消防接到警情
文田路与菊城大道交汇处发生火灾
消防员到场后迅速将火灾扑灭
燃烧物质为泡沫箱、摩托车、货车等
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后经调查发现
这个火灾属于人为纵火
而纵火者阿坚(化名)
居然是一名16岁高中生!
2019年3月16日,阿坚骑自行车回家途经小榄镇文田路与菊城大道交汇处(文田生果批发市场旁边)时,因贪玩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停在路边三轮摩托车上的泡沫箱,致使起火蔓延,将梁某等人停在该处的一辆桂K牌号货车、6辆三轮摩托车和3辆手推车烧毁。
阿坚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在其家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破案后,阿坚家属代其赔偿梁某等6名受害者的损失共计人民币78500元,取得谅解。

虽然犯事的是未成年人
也取得了谅解
但这种恶意纵火的行为
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近日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以被告人阿坚犯放火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阿坚无视国家法律,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依法惩处。
阿坚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阿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阿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阿坚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作出前述判决。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是
犯!罪!行!为!
为了好玩、泄愤或者
吓唬人就去放火?
这事千万别干!

放火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不计后果玩火纵火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
是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甚至死刑!

2017年,杭州一保姆因
一次冲动的放火行为
断送了东家4口性命
也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蓝色钱江高档小区18楼一住户家中发生大火,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不幸殒命。经查,公安机关认定是人为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焕晶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8年9月21日上午,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18年4月
清远英德一男子因表白遭拒心生不忿
做出了纵火的不理智行为……

2018年4月24日凌晨30分许,被告人刘纯露因个人琐事心生不满,将其停放在英德市区某KTV一楼的摩托车输油管拔掉,致油箱内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随后用打火机点燃地面上的汽油,火势迅速蔓延,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危害后果,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


经警方全力侦查,4月24日上午10时50分,刘纯露在英德市英城街道城西居委会水楼下组村被成功抓获。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刘纯露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19年12月24日,广东清远英德KTV纵火致18死罪犯刘纯露被执行死刑。

所以,玩火放火害人害己
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是
犯!罪!行!为!
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或压力
请以合理的方式去解决
来源:中山消防(zsxf119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