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的假户口簿,导致杨和一女子被拘留.....
高明公安 2019-01-28 16:59

制作或者使用假证件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但还是有人铤而走险了。。。

事件概括

2019年1月14日下午,一女子肖某到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在肖某递交居民户口簿时,户籍窗口民警发现了这本“居民户口簿”存在着多处错漏,根据民警多年的窗口户籍办证经验,一下就辨别出这是“一本假的户口本”

(假户口本封面)

(内页1)

(内页2)

假户口本乍一看似乎与真的一样,

但是从细节来看可是错漏百出!

身份证号码怎么可能只有十五位呢

这么明显的错误连小编都能看出来,

何况是拥有多年经验的办证民警呢?

事情原因

据悉,肖某在十二年前,为了自己超生的女儿读书,在街头看到制假证广告的电话号码便给犯罪分子打了电话,花了150元制作了这个假户口簿!

如今,肖某打算为女儿办身份证的时候,家里的真假户口簿她自己也分不清楚,就拿了一个假的户口簿去办证,最终被民警发现。

目前,肖某已因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各位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办证还是要通过合法途径

千万不要因为“假证”进了牢房!

警方

提醒

1、《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统筹:花果山

编辑:肥小奇、欣

审核: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