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将至
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
不过每年这时候
不少非法经营店家开始冒头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水公安、安监等部门在全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非法储存千箱爆竹仓库
近日,接获群众的举报,称白坭金竹村有一仓库非法储存大量爆竹,对村内的安全造成隐患。1月11日,在充分获悉仓库情况下,专项整治小组对该举报的仓库进行突击查处。

到达现场,发现仓库大门紧锁,执法人员透过破损的窗户隐约看见屋内堆满大量的纸箱,疑似烟花爆竹。据悉,该房屋目前使用权是金竹村村民陆某,然而陆某称仓库平日租赁给别人放货品,无人居住。

在陆某协助下,执法人员进入仓库,果不其然,里面确实存放着大量爆竹,而且仓库内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经清点,仓库内存放各种规格爆竹多达1212箱,执法人员立即将查获的烟火爆竹予以扣押。

这是开年以来
查获较大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
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三水公安严管严控涉爆危险物品
依法打击整治涉爆违法犯罪
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结合辖区涉爆违法犯罪特点
全力联动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力
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围歼战
▼
整治成效
2018年,全区共查处烟花爆竹治安案件8宗,行政处罚涉烟花爆竹违法人员11人,罚款3人,教育处理1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650箱,查破涉爆案件1宗,刑拘1人,有利保证年内未发生涉爆恶性案件,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除了非法打击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外
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同样要面临拘役
各位街坊要注意啦!
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令”

根据《关于三水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心城区内的非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包括:

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

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

接下来,在春节、元宵等重点节日时段,三水公安增加警力,加大巡查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最后
街坊们若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共同创造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环境

编辑 | 钱小韵
校对 | 钱小韵、文 文
审核 | 阿 锋
扫黑除恶视频插播
三水公安,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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