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普法先行
佛山高明普法 2019-01-14 19:49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而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基础和关键。

去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法治乡村”。这也是“法治乡村”第一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

高明区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高明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就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高明显得尤为重要。

回望这一年,高明是如何发挥自身力量,建设“法治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实施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

首先,是结合高明乡村风俗,宣传国家宪法。

村民在认真学习宪法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宣传教育既是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亦是引领乡村振兴的根本。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一直是高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

高明区司法局在明城镇榕根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杨和中心小学举行“以案释法”暨“法律进校园”青少年学法活动

高明的农村人口流动性大,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留守乡村多以老弱病残幼居多,客观上给普法组织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高明区普法办因地制宜,结合高明乡村风俗,在人流聚集之际宣传国家宪法。

2018年4月30日,高明水镇村举办了一场“村中盛事”——水镇村“五一” 美食节暨兄弟姐妹聚会,现场聚集上千村民,明西村调解委员会组织普法志愿者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为水镇村村民带来了一顿“普法大餐”。

此次明西村委会专职调解员、普法志愿者采取“小明”讲故事互动式宣讲的方式,向水镇村的村民讲述学习宪法小故事:6岁那年,小明上小学了。上学第一天,小明和同学们参加了升国旗仪式;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他们唱国歌,小明也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门。当时还迷糊的他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微,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是北京。宪法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样的互动式讲故事方法向村民讲述国家宪法小知识,可以使村民内心种下宪法意识的种子。

高明区美丽乡村普法活动

据统计,2018年以来,高明区普法办加强乡村宪法宣传,以宪法修正案宣讲和国家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区、镇(街)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学习班、“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宪法宣誓等系列活动,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高明区全年共组织活动200多场次宪法中各类活动,派发最新修正版《宪法》30000多本,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0多份,接受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

其次,是深入农村化解矛盾,把调解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明区司法局普法团队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目前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一大难题就是用法难。很多村民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到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小纠纷演变成大案件、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因此,乡村振兴离不开基层矛盾的化解,乡村调解工作意义深远。

明西村创建“枫桥经验”工作部署大会

2018年12月29日,明西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辖区内27条自然村正副村长和全体党员约100人到明西村委会大会议室,召开明西村创建 “枫桥经验”工作部署动员大会。2018年全年明西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36件,成功调结36件,成功调结率达100%。其中两件系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明西村基本上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某种程度上,调解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调解员下的功夫多不多。2018年高明区司法局强化专职调解员管理,制定了《高明区村(居)专职调解员管理及考核办法》,健全完善村(居)专职调解员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专职调解员业务培训2期,共200多人次参加。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 ”工作,进一步激励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村居工作,将全区72名村居专职调解员聘为区法院特邀调解员,至今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21宗。

再者,就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联动大普法格局

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高明司法局积极推动司法局与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造部门联动构建大普法格局。

沧江中学税收文化广场

2018年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教育和税务部门,建立税收普法教育党建联合体,实现了“1+2+5+N”多方共治税收“大普法”格局,助力高明区乡村普法教育。“1+2+5+N”税收普法大格局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普法项目;税收文化广场被评定为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018年12月26日,高明还组织召开了2018年高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舟同志带队,评议了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城管局(交通)、区交通城管(城市综合管理)、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林业)、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区卫生计生局、区安监局、区文化体育局等共13个执法服务类单位。这一系列的评议活动,让“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落实,为全区执法单位在乡村建设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了基础条件。

第四,是先下一步棋,建设民主法治村居。

高明区召开“七五”普法中期迎检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动员会

2017年高明区成功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名单

以往高明区存在村居居民法律意识薄弱,用法氛围虚弱的现状。从2017年初开始,高明区在全省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尚未具体推开之时,还下了另一步“先行棋”——率先出台法治镇(街)创建工作方案,在四个镇(街)开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要求年底全部镇(街道)达到省级创建标准以及分别新建成“六个一”法治示范工程(一个法治示范机关、一个法治示范乡村、一个法治示范社区、一个法治示范学校、一个法治示范企业、一个法治公园)。 得益于起步早、部署细、督导严、工作实,2017年底,高明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居建设结出硕果——全部镇(街道)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六个一”法治示范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经过二年多的乡村法治宣传和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高明区已于2017年完成45个“民主法治村居”的建设,并在2018年10月全区完成72个村居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完成省工作要求和区政府提出的100%目标的要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大助力

在推动民主法治村居建设的过程中,高明也一直在推进“法治公园”的创建 。

高明区云勇村法治公园一角

明城镇水镇村沙滩公园

结合全区创建文明示范村建设要求,各镇和村居结合自身的特点和条件,都要创立各自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一村居一法治文化品牌”。

高明区司法局在创建法治公园过程中,通过采用“点”“线”“面”的设计思路,以锦上添花的方法,将法治文化元素、法治雕塑、文化景观石、普法园地、名家名言、石雕天平等法治元素注入公园中,在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利、和谐等法治理念有效传播。丰富了广大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西江法治长廊

目前,高明区已经创建了西江法治长廊、华山法治文化公园、杨和法治公园、明城法治公园、云勇村法治苑、水镇村法治公园、白石法治公园等15个村居创建法治公园,这些法治公园正在助力“最美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