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召开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会
佛山高明普法 2018-12-28 22:15

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管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质效,2018年12月26日下午,区普法办组织召开了2018年高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舟同志,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和区法制局的代表以及13个执法服务类单位的代表共50多人出席会议。

会上,各单位分别进行现场履职报告,介绍本部门在2018年在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做好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等5大项25个指标的普法工作情况。随后,由区人大、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和区法制局以及被评议单位的代表组成的现场评委进行评分。

9个执法服务类单位进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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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公安分局

区交通城管局(交通)

区交通城管局(城管)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

区农林渔业局

区卫计局

区文体局

区安监局

会议上,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徐舟表示,高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和实化。各单位在执法的过程中开展实时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能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 

针对下一步普法工作,徐舟表示: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高站位做好普法工作。二是坚持宪法至上的原则,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要认真把握宪法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强大推动力;三是坚持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形成普法工作“大合唱”的主动局面;四是坚持以提升普法实效为动力,奋力推动高明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最后徐舟指出本次“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是我区普法工作又一起点,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区“七五”普法规划,把普法“软任务”转为“硬指标”,多形式在普法路径设计上更加科学,在普法任务分工上操作性更强,在普法形式创新上更实用,形成制度、打造亮点,持续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地见效,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角去统筹谋划这项工作,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为推动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高明贡献!

“本次履职报告评议会是面向全社会的一次公开展示,同时也是普法工作经验交流会,更是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动员部署会,对全区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会议还能进一步推动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主管单位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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