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铺,开发商保租、回购?受“高额回报”诱惑,损失百万本金
珠江时报 2018-10-25 21:23

买商铺,开发商还保租、回购

这样“省心”的投资是不是很心动?

然而支付了100多万元房款

在陆续收到几个月总计几万元的租金后

就再也没有租金到账了

……

近年来,对非法集资者编织出的光怪陆离的投资项目,不少人经不住诱惑,倾注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却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血本无归。

投资百万买保租商铺

最终仅收回几万元租金

由陈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家置业公司为偿还银行、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的巨额债务,在某大厦的部分房产已被销售,其余房产均被抵押的情况下,仍委托营销单位对外销售该大厦的商铺使用权。

陈某在某大厦未实际分割的情况下,在图纸上划分出2000余户小商铺,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发放宣传册等途径,宣传购买商铺使用权是“保租、回购、高收益、零风险”的投资。客户与甲置业公司签订《商铺权益转让合同》,并与关联公司乙公司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小商铺委托乙公司使用或租赁,在委托期限内,乙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每年向客户支付收益。

据了解,置业公司采用这种方式共出售小商铺权益979户,吸收900余人的资金2.6亿多元,都被用于归还置业公司对外借款的本息。然而至案发时,置业公司仅支付给客户收益3000多万元。其中,不少支付了百万元房款的投资者们,仅仅收到了几个月总计几万元的租金。

法院审理该案时认为,将未实际分割的商铺的使用权进行销售,再与买受人约定包租、到期回购,此类合同中商铺使用权的买受者无法实际执掌商铺,购买的使用权形同虚设。销售者实为利用销售使用权吸收资金,承诺的支付租金、到期回购本质即吸收资金后的“还本付息”,系非法集资的行为

“省心”投资不保险

投资不能存侥幸心理

南海区处非办有关负责人

非法集资之所以屡屡得逞,‘高额回报’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市民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有贪念,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南海区处非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集资者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而且获取收益的时间很短,超高额的经济收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而且少数人明知是投资陷阱,仍抱有侥幸心理,冒险参与,结果损失惨重。

市民如遭遇非法集资损失

请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案

非法集资举报电话

市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向南海区处非办咨询或提供非法集资、涉金融类扫黑除恶工作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处非办电子邮箱:jrb_nhqcfb@nanhai.gov.cn

电话:0757-86291661,0757-812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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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江时报记者李丹丹 通讯员  陆泳桦

编辑:丁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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