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封条霸占房屋就可以抵抗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那你就错了!
明明有履行能力
却拒不还钱
欠款1522万竟还撕毁封条霸占房屋!他因为抗拒执行付出沉重代价!
案例回顾

从2014年开始,何某向几个朋友借钱,陆续借了几百万,并以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作抵押。但到了约定还钱的期限,何某均没有主动还钱。
2015年1月,吴某向南海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偿还借款本金290万元及利息,后经法院调解双方于4月24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何某分期向吴某偿还欠款,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协议约定的前2笔款项到期,何某都没有如期支付。2015年7月8日,吴某向南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实上,何某在南海法院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案件有13件,执行总标的达1522万余元。

法院向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何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南海法院依法查封何某两间房屋和一个汽车位,并先裁定拟对其进行拍卖。收到裁定书后,何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法院拟拍卖的涉案房屋是自己及其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请求法院考虑保留上述住房,取消拍卖、变卖措施。因此南海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何某的异议请求。何某不服,向佛山中院申请复议,最终被佛山中院依法驳回复议请求。
2017年11月,何某的房屋和车位终于被法院拍卖并成交。随后法院到该房屋张贴了执行裁定书及搬出公告,要求何某及使用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自行迁出上述房屋、腾空车位。
2018年1月5日,南海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搜查,又向该房屋买受人及物业管理处送达了确权裁定书,并在该房屋门前张贴通知,公告上述房屋已于当日交接给买受人,并在该房屋门前张贴了封条,还将上述内容通知了何某。

但没想到,何某竟挑战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擅自更换门锁、撕毁法院封条,唆使其母亲居住在法院已拍卖成交并确权的房屋里拒不搬迁,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18年5月9日,南海检察院起诉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南海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诉机关所控罪名成立,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然而,6个月刑满之后,被执行人何某依然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多了一笔延迟还款的利息要支付。
失信被执行人
你,怕了吗?

希望失信者们以此为鉴!
不要再逃避履行义务了!

佛山中院最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出炉!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别注意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此处是指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栏目中删除,因为微信公众号无法更改已发布的文章。对于已经履行了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联系本号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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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所有至今尚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和人民法院联系,积极履行义务。
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戒外,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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