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民维权,群众感谢送锦旗



(图为高明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庄欣同志与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在接收群众送来的锦旗)
2018年11月12日上午,高明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来访者,这次,他不是来咨询法律问题,而是带着锦旗,前来表达他对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及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
受援人赵先生2007年入职佛山某材料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18年赵先生所在的部门因环保不合格被关闭,公司在未与赵先生协商的情况下,要求其转岗,且无法保证之前的工资待遇。赵先生不同意转岗被公司按旷工处理从而双方产生纠纷。
之后,赵先生来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寻求援助,经过审核,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受理了赵先生的援助申请,并指派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周国红律师承办此案。最终,经过仲裁、一审和二审,这场劳动争议案以赵先生获偿4万余元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一直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尤其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欠薪和工伤案件免于经济困难申报。2018年初至今,共办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72件,接受相关的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外来务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让低收人群、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来源:高明区法律援助处 伍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