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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最后的倔强”?案外人拒绝协助法院执行,拘!

顺德法院

一周执行工作亮点

小编有两个问题,

想请大家回答!

01

案外人拒不协助清腾房屋,结果会怎样?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拘留!

02

仍不配合呢?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强制清腾房屋!

本周,执行110出警的时候,

就遇到了这样一位案外人……

那么该案件最终结果是怎样?

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潘某华诉黄某权、马某丹、苏某奇、佛山某医疗设备公司、佛山某义齿公司、佛山某房产公司、钟某东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黄某权偿还原告人民币1700余万元及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四倍利息,苏某奇承担连带责任。因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向顺德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控,法院查明苏某奇名下有位于高明区房产一处,由案外人黄某洪居住。

执行过程中,黄某洪称他已向苏某奇购买该房产,不配合法院执行,提出执行异议并起诉至佛山中院,因该处房产尚未过户且黄某洪未与苏某奇签订关于涉案房产的书面买卖合同,无证据证明黄某洪对该处房产的所有权,佛山中院依法驳回黄某洪诉讼请求。

这时候,

法院可以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了吗?

事情可没那么简单呢!

2017年3月,顺德法院对该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并由买受人拍下。黄某洪不但未主动履行搬迁义务,反而对买受人及案件承办人言语威胁,态度十分强硬,承办人数次做工作都未取得进展。

为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8月6日,顺德法院传唤黄某洪到庭,承办人向黄某洪讲明其要履行的义务以及拒不配合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无论承办人怎样做工作,黄某洪都不为所动,沟通无果,承办人遂请求执行110出警对黄某洪采取拘留措施并送至拘留所。

法院决定强制腾空房产,

其家人又会否配合呢?

8月9日,

执行110再次出警,前往高明区,

对该处房产采取强制停水停电、清腾房屋措施。

▼▼▼

起初,干警已经做好打硬仗的准备,但到达现场后发现,其家人已请搬家公司对房屋进行搬迁,看来是对黄某洪的拘留措施有了效果,其家人开始主动配合执行。承办人对黄某洪家人讲明来意,黄某洪家人承诺限期清空完毕并交出房屋钥匙。随后,承办人和出警人员对房屋情况进行确认,该起任务顺利完成。

小编有话说:

一些协助执行义务人认为自己不是被执行人,法院不能强制执行,进而无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殊不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拒绝协助执行,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周执行瞬间,

滑动可查看更多哦▼

顺德法院执行110简介

■ 运作方式:“5+2”24小时全天候在线,节假日照常接警。

■ 受理范围:接收被执行人财产及人员下落线索举报。

■ 工作内容: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 联系方式:固话-075722663821,手机-18000850110,微信号-sdfyzx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