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佛山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柴油
记者今日从佛山市政府获悉,从2018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销售国Ⅵ车用柴油;2018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全面销售Ⅵ车用汽油。
佛山市政府要求,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Ⅵ车用柴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柴油+(Ⅵ)”字样。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国Ⅵ车用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汽油+(Ⅵ)”字样。
广东年内全面推广国Ⅵ车用燃油
上月,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升级国Ⅵ油的时间表——自2018年9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柴油。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汽油。
根据《通知》,广东提前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是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我省空气环境质量,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油品升级的部署,根据我省油品供应的实际情况”而决定的。
《通知》对国Ⅵ车用燃油的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全省范围内仅向机动车销售国Ⅵ车用汽油(乙醇汽油销售区域除外)和国Ⅵ车用柴油,其中车用汽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汽油》(GB17930-2016)中的A标准,蒸气压指标全年不超过60千帕,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车用柴油应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GB19147-2016)。
对大气污染减排有何效果?
国六排放标准是什么?所谓国六排放标准,就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广州石化生产调度部质量管理室主任表示:“汽、柴油从国Ⅴ升级至国Ⅵ标准后,污染物的排放会进一步减少。例如,汽油的芳烃,由不大于40%下降至不大于33%,烯烃含量指标由不大于24%下降至不大于15%,苯含量指标由不大于1%下降至不大于0.8%。而柴油多环芳烃含量指标由11%降至7%以下。这将大幅度降低现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有着积极意义。”
佛山新闻网综合报道
部分资料来自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