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有变化!
好消息!即日起,公积金无房提取不用提交住房证明啦!网上即可申报!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通告称:
我市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面实施网上申报,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停止现场受理;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网上申报无房提取时,无须提交无房证明,也无须上传其他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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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无房提取标准
今年3月,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租房提取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
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也就是说,个人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一个年度申报一次,申请提取以个人为计。
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