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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粤0606民初11664号佛山市南海粤龙塑料实业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弘进电器有限公司、卢建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2018)粤0606民初9539号佛山市顺德区永胜饲料实业有限公司诉王晓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直播案件简介1

案号:(2018)粤0606民初1166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南海粤龙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弘进电器有限公司、卢建亮
庭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第十七审判庭
合议庭成员:
主审法官:程秀乾
书记员:刘桂娴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自2016年下半年,原告向被告一供应塑料(电线电缆用PVC胶粒),双方合作一致保持着健康稳定的贸易关系。但2017年1月至5月被告一累计欠原告货款148016.36元,2017年10月22日被告一以其自有设备作价7万元向原告抵偿七万元货物债权,至此,被告一尚欠原告货款78016.36元,此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未支付任何货款。又因被告一系一人自然人股东公司的组织形式,且被告二是被告一的唯一自然人股东,同时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故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请求被告二对诉讼请求一、二、四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一恶意拖欠货款,经过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一拒不支付的行为违反了双反的约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据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
直播案件简介2

案号:(2018)粤0606民初9539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永胜饲料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王晓冬
庭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第七审判庭
合议庭成员:
主审法官:洪玲
书记员:赖纬国
程序:简易程序
案情简介: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永胜饲料实业有限公司诉称被告王晓冬使用原告的饲料进行养殖,口头约定货到付款,但被告王晓冬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部分货款,经多次追讨,至今共拖欠货款844127.1元。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拖欠的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