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命影响生命,用生命打动生命!”顺德法院这样帮扶那些曾经犯错的少年
谈及校园生活
大家首先想到的大多数
都是电影里那些和谐、美好的画面
然而,在现实生活里,校园欺凌的问题依旧存在。家长们不仅仅担忧孩子被欺凌,也担心孩子实施校园暴力而触犯法律。
近日我院法官再次回访了一起2015年因“校园欺凌”而发生的致人重伤案件中的四名被告人。这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尤其是其中唯一一名未成年人欧阳某峻,可以用一句比较时兴的话语形容:“论坑爹,谁最牛?欧阳某峻胜一筹”。
为什么这样子说呢?
因为,这四个被告人,
他们之间互为亲戚,是两对亲兄弟。
当年因一时冲动,四人均被判刑......

经过这个事件后,
四位被告人又有了什么样的感悟?
先跟着小编来看看回访的情况吧!

回访对象欧阳某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当年的鲁莽除了给对方造成重大伤害,还让自己坐了三年牢,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悔。在狱中,我唯一想到的就是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改造。今年4月,我因服刑期间表现好已减刑获释,出狱后也重新找到了工作。现在,我只想好好工作,好好孝敬父母。
回访对象欧阳某峻(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三年):我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在顺德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间,我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方面规定,积极配合矫正机构的监管。现在的我,积极、乐观生活,认真、努力工作,好好与父母相处,不随意结交不良朋友,遇事亦不再冲动,也很乐意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警醒他人。
回访对象彭某强、彭某锦(两兄弟,因窝藏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当年我们因法律意识淡薄,包庇了犯罪的欧阳两兄弟,导致我们兄弟俩也因此被判刑,给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作为成年人犯这种错误实在是不应该,以后我们一定加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四位回访对象在犯罪后都受到了法律的惩戒,
事后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心悔改。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两对亲兄弟
同时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呢?
事情还得从2015年的一个下午讲起......

“讲数”不和起矛盾
2015年8月22日15时许,14岁的阳某在顺德均安某网吧上网时向14岁的封某春“借钱”,封某春拒绝了。阳某便开始骂封某春并拿起封某春放在桌子上的书包和手机,封某春叫阳某将东西交还,“可能他也就是一个人,又见我态度比较强硬,就还给我了”。封某春在笔录中回忆道。
遇到这种事情,封某春本应向学校、家长反映,或者报警求助,但封某春偏偏选择了向“上头的大哥”高某“告状”,而阳某也将事情“上报”给了“大哥”欧阳某峻,由此而引发了一件本不应该发生的重伤案件。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第二天22时许,欧阳某峻带领吴某尉等七、八个人到顺德均安某篮球场,与高某带领的被害人李某杰等十几人为“小弟”的矛盾谈判。期间,双方因为“谈不拢”而起争执并相互推撞了几下。被告人欧阳某峻见对方人多,怕自己“吃亏”,遂打电话叫其亲哥哥、25岁的欧阳某峰来帮忙打架,并叫高某等人在球场等着。欧阳某峰接到电话后,得知对方人数多,便带了一把小刀开车赶去球场。
来到球场后,欧阳某峰指着对方就质问“谁打了我弟弟”。李某杰站出来说“我打的”。欧阳某峰觉得受到挑衅,拿着刀具就往李某杰腹部划过去。被划伤的李某杰捂着肚子逃跑,欧阳某峰持刀继续追赶但没有追上。因感到害怕,欧阳某峰叫上弟弟欧阳某峻赶紧离开。
伤人者亲戚帮其躲藏
离开案发现场后,欧阳某峻得知被害人李某杰受伤严重,流了很多血,因害怕被报复,决定出去暂避风头。欧阳某峻遂打电话给了彭某锦,彭某锦开车搭载欧阳两兄弟来到中山彭某强的家中。彭某强既是彭某锦的亲哥哥,又是欧阳兄弟二人的亲姐夫,在得知事情经过后,他虽然表示没办法帮二人隐藏在家,但仍然安排二人住在了附近的小旅馆。
第二天上午8时许,彭某强应两兄弟请求,开车送二人到了欧阳某峻舅舅家请求帮忙,舅舅拒绝帮忙后二人无处可去,遂关掉手机,找了一间旅店躲藏起来。

在旅店躲避期间,两人除了晚上出去买食物回来吃,其余时间都不敢出门。两天后,两人知道逃避不是办法也无处可逃,遂打电话给其父亲,由父亲陪同到派出所自首。
被划伤后的李某杰因失血过多,倒在草地上,后被朋友发现送至医院治疗。其被刀砍伤左侧腹部、左臀部,在治疗过程中,被切除脾、左肾,胰尾被修补。经鉴定,李某杰为重伤二级,六级伤残。
因故意伤害和包庇,四人均被判刑
2015年12月18日,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欧阳某峰、欧阳某峻犯故意伤害罪,指控被告人彭某强、彭某锦犯窝藏罪,提请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
审理中,经法官释法,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被告人欧阳某峰、欧阳某峻的家属与被害人李某杰的法定代理人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欧阳某峰、欧阳某峻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一定数额的金钱,并取得了被害人李某杰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经审理,我院认为,被告人欧阳某峰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六级伤残,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其有自首行为,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依法具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欧阳某峻作为故意伤害行为的纠集者,与欧阳某峰构成共同故意犯罪,但因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有自首行为,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依法具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彭某强、彭某锦明知欧阳某峰、欧阳某峻实施了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综上,我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欧阳某峰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欧阳某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三年;以窝藏罪对被告人彭某强、彭某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给对方造成如此大的伤害,我诚心向被害人道歉认错,我也愿意尽自己最大能力对被害人补偿,我真心认罪、悔罪,希望早日回归社会、回馈社会。”欧阳某峰、欧阳某峻在开庭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万分。
看到这里,小编为涉案当事人感到惋惜。本是很琐碎的矛盾和纠纷,因为义气用事、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一人重伤、多人触犯刑法,不仅自己受到惩罚,还差点导致家庭的破裂,实在是不该!不该!!但更让小编关心的是校园欺凌带给孩子的伤害以及孩子们该怎样应对校园欺凌。

关于校园欺凌
我们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法官说法
学生欺凌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2017年1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最新报告,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我国也存在这种情况,特别是从2015年以来,学生欺凌的问题引起整个社会极大的关注。

(图自网络,图文无关)
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方案还明确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主。

在此,法官想跟遭遇校园欺凌的孩子们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不管遇到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更不要去寻找所谓的“大哥”来解决,以免产生像本案中的严重后果;
二是遇到校园欺凌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先示弱,用“善意的谎言”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有机会求救;
三是请记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需要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
▲一是要加强学生管理和教育,鼓励学生举报校园欺凌行为,鼓励受到欺凌的学生勇敢向学校、家长求助,帮助家长、学生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二是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有条件的可以邀请心理咨询机构等介入进行心理干预;
▲三是必要时邀请司法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责令家长和监护人严加管教。

看到这里,家长、老师、朋友们要提高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视,跟孩子们说说校园欺凌的事件,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小编也在此祝愿每个孩子能快乐成长,远离校园欺凌!

相关链接
未成年犯帮教,我们在行动!

顺德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简称少审庭)成立于2010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少审庭共对1906名未成年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有744人,非监禁刑比例约40%;通过实施未成年犯帮教工作,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帮助在顺德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犯重新回归学校、就业的人数超过30%,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因违反社矫规定或者重新犯罪的比例不超过2%。
关于未成年犯帮教,
我们做了什么呢?

一是成立护航志愿者顺德分队,帮教未成年缓刑犯。由教师、心理咨询师、医师等资深志愿者组成帮教团队,对在顺德实施社区矫正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全程“一对一”帮扶;
二是建立“个案陪审帮教对接机制”,利用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了解案情及被告人的犯罪的前因后果等优势,因人而异地开展帮教工作,强化帮教的针对性,注重心理介入的效果;
三是在顺德区看守所设立“陪审帮教教育基地”,将帮教对象由原来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扩大至短期监禁刑未成年犯,让更多的未成年犯受到帮教教育;
四是建立未成年犯异地帮教、交流机制,强化与异地司法局、看守所、少审庭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沟通联系,将帮教的对象由本地扩大到异地,优化帮教工作,提升帮教效果。

在帮教过程中,我们法官与社工讨论时说起,我们为什么要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热情去对一名罪犯实施帮教呢?
因为这名罪犯,他/她还是一个孩子,他们的人生之路还很长,帮助他们回归学校、回归社会,既是对社会的责任,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义务。我们希望通过自身的行为,“用生命影响生命,用生命打动生命”,伸出关爱的双手,扶一把曾经犯错的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