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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地合作不断推进,实现高明戒毒工作新格局!

高明公安

所地合作帮戒

实现高明戒毒工作新格局

近期,省三水所与高明区禁毒办奏响所地合作“三部曲”——“挂牌共建”、“资源共享”、“携手共治”,打开戒毒工作新格局。

▲双方签订所地合作帮戒协议。

探索:戒毒所+地方+社工联动

2018年以来,高明区禁毒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全民禁毒工程”和创建禁毒工作示范城市工作部署,不断探索“戒毒所+地方+社工”联动模式,积极沟通省、市多家司法、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实现戒毒工作新格局,扎实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实施

高明区禁毒办对毒品问题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打击、防范、管理、服务多措并举。

所地合作

推进时间

▲4.20高明区禁毒办与省第二强制戒毒所、省南丰强制戒毒所签订合作协议

▲5.8高明区禁毒办与省女子强戒所

成立社区戒毒(康复)联合工作站

▲6.22高明成立首个“共建共治共享”禁毒工作站

▲7.25高明禁毒办与省三水戒毒所

成立社区戒毒(康复)联合工作站

4月20日,高明区禁毒办分别与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签署《所地合作协议》;5月8日,与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签署《所地合作协议》,并成立高明首个社区戒毒(康复)联合工作站;6月22日,与佛山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成立佛山首个禁毒工作“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站;7月25日,与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成立社区戒毒(康复)联合工作站。

▲所地双方就合作事项开展座谈。

奏好“资源共享”曲

高明区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海滨在出席签约仪式上多次指出所地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可以充分发挥戒毒场所的社会职能和禁毒职能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集中双方优势资源,建立资源共享、共同治理、延伸帮扶的所地合作工作机制

开展所地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地方与强戒场所的互补职能,有利于加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力度,有利于共同推进禁毒帮戒工作,有利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有利于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创建氛围,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事关禁毒工作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幸福安康。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是减少毒品需求、巩固毒品治理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

统筹:花果山

编辑:肥小奇

审核:花果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