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江、三洲10栋出租屋被“停电”,原因:出租屋消防整改拒不执行!


你以为出租屋消防检查像周董唱的那样
只是一阵“风”?

谁说的......?

No,No,No!
火灾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问题,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不能“松懈”!

但,辖区内的部分出租屋主,态度强硬,在多次劝告,公示整改通知后,仍然视而不见,拒不配合整改。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租户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更是对自身及公共安全极不负责!

联 合 执 法

针对这种情况,7月10日早上,西江新城派出所联合荷城安监局、消防办、流管办、供电局等多部门到河江、三洲社区,对拒不整改的出租屋采取了“强制停电”的处罚措施。



参与当天联合执法检查共有30人,围绕河江社区、三洲社区开展城中村出租屋检查。主要针对前期已发出整改通知但一直未落实整改的出租屋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对10栋未按时整改的出租屋采取停电处罚。
河江、三洲10栋出租屋被“停电”


二月份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三月份整改完毕,但却迟迟未见动工整改。

六月底消防、流管办又再次张贴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下整改“最后期限”,但仍然有部分出租屋主“不为所动”。
最终,这10栋出租屋被处以强制“停电”处罚:

三洲社区
明华路35号
三洲社区
三清路83号
三洲社区
三清路85号
三洲社区
明华路36号
三洲社区
明华路36号B座
三洲社区
明华路38号
三洲社区
明华路38号B座
三洲社区
虹升路11号之4
三洲社区
三清路43号
河江社区
跃华路543号13座B座



拒不整改的出租屋被强制“停电”

被停电的屋主们可到相应社区警务室,签署《暂时恢复出租屋供电进行消防整改申请书》,暂时恢复供电进行整改,待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出租。
注 意 :
被停电的屋主,切勿擅自撕毁封条,否则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


再次提醒各位出租屋主:
高明公安已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对于拒不整改的出租屋将联合供水、供电公司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处罚,消防检验不合格的出租屋将禁止出租!
统筹:鱼摆摆 编辑:肥小奇、君
审核:阿珲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