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苹果手机不翼而飞,竟是快递员“顺手牵羊”……
禅城法院 2018-07-24 08:00

网购使快递行业迅速发展,

大量包裹通过快递员送到消费者手中,

而面对如此巨大的“流动财富”,

一些快递员动起了歪脑筋。

案情回顾

30岁的佛山男子朱某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2018年1月2日,朱某在上班过程中无意间发现一快递上写着保价5000元等字眼,心想该快递里应该是贵重的手机,一时之间起了贪念。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朱某在出门派送快递时,偷偷将该贵重快递带走。后在外出派送快递途中将包裹拆开,将里面的苹果8手机以5500元的价格将手机卖给了朋友阿彬。

然而,初次尝到甜头的朱某并没有就此收手。1月6日,他又用了同样的手法窃取了一个贵重快递,将快递内的苹果X手机以人民币8300元的价格卖给了阿彬。

由于接到了收件方没有收到快递的电话,该快递公司对此展开调查,通过监控视频查出快递不翼而飞是朱某所为,于是向公安部门报案。2018年1月9日,朱某在该快递公司的培训中心被公安部门抓获。

对此,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

对于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某窃取的深空灰色苹果8手机价值为5412元,另一台深空灰色苹果X手机价值为8967元。禅城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价值人民币14379元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朱某曾因盗窃被刑事处罚,可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部分赃物已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禅城法院判决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禅法君寄语

本案中,朱某对贵重货物心生贪念,两次窃取包裹内的手机,并转卖给他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对此,禅法君提醒,作为快递员,应加强法律意识,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因一时贪念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作为快递公司也应加强对快递员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并完善管理机制,统一管理标准,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一旦发生快件被盗情况,应立即报警处理。

每日一法谚

法律的力量应该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意】贝卡利亚

文图|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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