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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公安联合多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行动!

高明公安

为吸取“4.24”清远火灾事故和“6.5”辽宁本溪炸药爆炸重大事故教训,加强高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非煤矿山”(采煤矿山以外的其他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高明公安联合区安监局、国土局和环保局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行动。

6月15日上午,检查组先后来到鸿峰石场和万利丰石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组首先检查矿场的证照和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了两家“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情况及出入库登记台账、爆破作业人员及作业单位资质情况。

(听取负责人汇报矿场的整体情况)

(检查证照、档案和台账等资料)

随后,检查组走进采矿现场,并实地检查了矿山开采和现场监管情况,以及作业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等内容。

(检查是否有超深越界和违规开采)

(听取作业人员汇报作业现场整体情况)

(检查扬尘控制设备)

对下一步工作,联合执法检查组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及宣传工作,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多渠道、多形式的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对进出矿区公路的车辆,要防止超速、超载、超限,加强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证矿区主要路段畅通,确保在发生安全应急救援时车辆和人员能顺畅通行;

三是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规范使用爆炸物品,严格保管杜绝事故发生,加强矿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公司宿舍、办公区域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排除;

四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制度,完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通畅,防范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