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顺德人民调解员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赶紧来为她点个赞!

近日,司法部通报表扬了一批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顺德区大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邓建霏
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现在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这位优秀的同志吧!

邓建霏是顺德区大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也是顺德区司法局大良司法所所长。她十多年来如一日,紧依法律政策,深入群众,专攻调解疑难杂症,奋斗在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上,大良街道21个村居调解会在邓建霏的带领下,群策群力,肩负着全大良辖区32.5平方公里, 40多万常住人口的纠纷调解工作,并于2012年主持组建成立由74名律师组成的街道人民调解专业队伍,走出了以创建人民调解专业队伍破解矛盾纠纷处理难题的新路子,为更好开展大良街道的人民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多年来,邓建霏的足迹踏遍了大良街道的每一个角落,“尊重群众,也就会受到群众的尊重。”是邓建霏经常对同事说的一句话。在平凡的岗位上,她凭着对调解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真诚无私地为百姓提供公正、便捷、高效的人民调解服务,架起了政府与群众和谐沟通的桥梁,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身体力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国家政策方针,演绎着人民调解员的别样精彩人生。

▲邓建霏在敏捷工地调处开发商、包工头拖欠工人工资的群体性纠纷

▲邓建霏在逢沙村委会调处逢沙自建房业主与工人的群体性劳务纠纷

这是继大良司法所董燕甜副所长2012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乐从沙边村调委会2017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后的又一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顺德区人民调解工作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地调解矛盾纠纷。

▲乐从沙边村调委会获国家级荣誉
1创新思路举措,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长期以来,顺德区司法局组织各镇街司法所、调委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积极发挥《人民调解法》的利剑,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 顺德区司法局还创新思路举措,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的“众创共善”平台,在北滘镇试点“定纷止争领航项目”,引导社会组织,组织社会力量实施人民调解育才计划、和谐守护工程、第一道防线理念推广行动、“以案释法”小讲堂大作为计划,通过社会工作手法,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的影响力,着力营造“调为主、和为贵”的和谐氛围。
● 其中第一道防线理念推广行动是在北滘镇试点推广,计划在2018年5月-2019年4月开展为期一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活动12场,服务辖区居民6000人次。通过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使至少80%的活动参与者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愿意第一时间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
● “人民调解员育才培训计划”共举办十二场讲座,主要通过邀请资深专业调解员针对专职或兼职调解人员、有意愿加入人民调解员的社区居民进行教育培训或案例研讨的形式,提升调解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

▲顺德区人民调解创新项目——定纷止争领航项目的授牌仪式
2落实省民生实事,完善“以案定补”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018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做好“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顺德区司法局制定了《顺德区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方案》,以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为总体目标,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的组织、队伍、制度、业务和保障等建设。
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各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全区人民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并设立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为整体工作落实到位。
实行“以案定补”机制是直接受惠基层调解员的创新举措,2015年至今,区人民调解中心对符合人民调解专家补贴办法的321件案件共发放补贴69.46万元,案件涉及当事人共1068人,标的金额共3935.59万元;其中医疗纠纷90件共补贴27.06万元,劳动纠纷46件共补贴13.75万元,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联调案件共补贴185件28.65万元,极大地提高了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将矛盾消灭于萌芽之中。

3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识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整顿、整改,达到“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要求。
目前我区10个镇(街道)与204个村(居)均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数量与镇(街道)、村(居)委员会数量保持一致,实现全覆盖;镇(街道)、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达标率为100%。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及时组织基层人民调解按期换届。
除了设立镇(街道)、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区还建立了4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物业管理委员会18个,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商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妇女儿童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专业市场1个,依托协会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从事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共258名,其中专职调解员11名。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1个,共23人。
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起由镇综治、司法、公安、法庭、信访、劳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协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遇到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建立联动合作及诉调衔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共用,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4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
● 落实责任制。落实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切实承担调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落实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工作,每一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举、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退休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调解员队伍知识和专业结构。
● 建立起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激发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将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打造成一支兼备文化修养、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基层工作力量。
● 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坚持分级负责,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普遍轮训,重点加强对调委会负责人、调解骨干的培训。

▲全区各镇(街道)专业行业的骨干调解员等260人参加了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培训班
5“调普”结合,多形式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
为了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顺德区司法局在5月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组织全区各镇(街)、村(居)、各企业调解会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人民调解法》及相关调解知识,并将普法工作贯穿于调解工作始终,坚持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推动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达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宣传期间,全区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80场(户外法律宣传活动25次、法律讲座220场、图片展览40场),派发宣传单张1778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195次/条,发送手机短信3320条,出宣传栏(墙报)76期,宣传横幅70幅,在媒体宣传30次,微博微信宣传30条/次,LED电子屏宣传60次,受教育人数约58060余人。通过开展人民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度、认知度和认同感,使人民调解意识深入民心。

顺德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民主自治性纠纷解决手段,日后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顺德、法治顺德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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