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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佛山安监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录用和择优考察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职位及人数

安全生产专家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本公告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期限、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6月5日。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8号市安全监管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83992253,传真:83992737。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亲自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4)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

(5)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

(6)近期免冠红底彩照(小1寸)1张。

以上资料核对原件并收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我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以电话或政务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在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七、人员雇用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雇用人选,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1.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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