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足球场上队友掷矿泉水致十级伤残,谁之责?
佛山中院 2018-06-14 18:03

就!在!今!晚!

2018俄罗斯世界杯!

开赛了!!!

说起足球,

不知道喜爱这项球类运动的小伙伴,

平时会否约上三五好友,

在足球场上挥洒汗水?

我们都知道在场上竞技的过程中,

球员容易发生碰撞,甚至受伤。

不过小编接下来要介绍的这起足球场上致残的案例,

却是因队员抛矿泉水引起的!

案例回顾

2014年7月11日晚,小狮、小罗与一众队友在佛山岭南明珠体育馆租用半个足球场踢球。在此期间,小狮却因一个意外导致右眼眼球受伤!

小狮声称,当时双方在踢球时,足球被踢出界需要重新开边界球。在未开球之前,他和其他参与人员在球场内进行休息。期间,小罗拿起一支矿泉水以抛掷的方式投向守门员,但小罗失手将矿泉水瓶砸中他的面部,砸碎了眼镜导致镜片倒插入右眼内,造成他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司法鉴定,小狮眼部伤害达十级伤残。

2017年9月,小狮起诉至法院,请求小罗赔偿其损失。对此,小罗辩称,事故是足球下落撞到小狮的眼镜造成的!

一审:

小罗承担5成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根据现场目击证人的陈述,结合在医院治疗的陈述,认定受伤原因系小罗扔矿泉水瓶时击中眼睛。而小罗的辩解并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故法院不予采纳。据此,一审法院认定小罗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过错,负有主要责任。而小狮的损失与其佩戴眼镜之间亦存在因果关系,故法院酌定小罗承担5成的赔偿责任,赔偿损失8万余元。

小罗不服向佛山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中,小罗仍否认其扔矿泉水瓶的行为。他表示,事故发生在足球比赛进行中,小狮接到足球后传球给队友时,足球击中小狮才导致其受伤。

经查,小狮受伤后即被送至医院治疗,住院病历记载其入院时自我陈述为“右眼被矿泉水瓶击伤后眼痛伴视物不见1小时”。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述时间段处于事故刚发生初期,双方尚未产生纠纷,且病人向医院的自述直接影响医生如何采取诊疗措施,事关重要,一般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故小狮伤后就诊时的陈述应能较为客观地反映本案实际情况,而此后小狮在其他医院继续治疗期间,亦稳定陈述其眼睛是因矿泉水瓶击中受伤。

根据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内容显示,小狮陈述是在踢足球期间,小罗向守门员扔矿泉水瓶时矿泉水瓶击中自己导致受伤。证人向公安机关陈述,事发当晚证人一起参与踢足球,期间准备开边界球时,其亲眼看见对方一名男子扔矿泉水瓶给守门员时矿泉水瓶击中小狮。

图自网络

由此可见,小狮关于其被小罗抛掷的矿泉水瓶击中眼部受伤的主张,有病历、证人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的陈述予以佐证,且如上所述,上述证据应能较为客观地反映本案事实,而小罗关于小狮是在足球比赛过程中被足球击中受伤的主张,仅有其单方陈述。

最终,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狮被矿泉水瓶击中受伤符合高度可能性标准,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小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辑|佛山中院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