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龟不能随便买卖,分分钟摊上大事......

顺德很多人都有养龟的习惯,
既能观赏娱乐又能赚钱。
然而,有些品种的龟却不能随便购买,
如果购买或者出售
分分钟会让人摊上大事。
近日,顺德北滘就有一名男子
因购买了两只特别的海龟而被刑拘......


2018年2月,顺德区农业局接群众举报,称在北滘镇碧江大道某饭店内有人养殖疑似海龟2只。
随后,农业局执法人员依法到该饭店进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发现该饭店楼道水族箱中养殖疑似海龟活体2只。然而,该饭店未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的相关许可证明。

执法人员委托专家人员对该2只疑似海龟活体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2只疑似海龟活体均为幼体绿海龟,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绿海龟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于是将该饭店的法定代表人苏某(男,34岁,顺德人)带回单位并移交给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经调查发现:2015年8月份,苏某在湛江市游玩的时候看到一个海边渔民有海龟出售,苏某觉得该品种的龟很特别很好看,于是购买了两只回家养殖作观赏所用。

2016年,苏某的饭店开业,为了给自己的新店增加灵气和特色,苏某将养殖在家的两只海龟放到饭店内养殖,供自己和客人观赏。苏某万万没想到,自己钟爱的两只海龟居然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苏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很多常见的动物如麻雀、青蛙、蛇类中也有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的品类,应加强辨识,切莫随意收购、售卖。同时,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市民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两只憨态可掬的小海龟
已被送到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也就是禅城中山公园的动物园里,
有兴趣的市民可以去看望一下他们呢!

编辑丨嘉嘉
校对丨春春
素材来源丨北滘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