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闯红灯、逆行……面对电动自行车暴露的种种乱象及交通安全问题,今年4月以来,佛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
开展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7万多宗,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2万辆。
除了路面整治外,佛山公安交警部门还将从源头上开展行动,拟对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范管理。
电动自行车事故中7成是超标车
去年以来,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数据显示,去年297宗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76%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1999年,国家就对电动自行车制定技术标准,要求“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本月,国家标准委将这一标准提高到“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从明年4月15日起实施。
从2008年起,佛山市在各中心城区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通行,在“禁电”区域外允许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通行,全市范围内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禁令之下,那些风驰电掣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到底从何而来?
外形都合格“解锁”立超标
5月30日下午,禅城市东下路一家商铺内,摆放着10多款大小不一的电动车,从外形看,主要分为摩托车类和自行车类两种。
禅城一家商铺内,市民正在选购电动自行车
“这些小的,像自行车模样的都是符合国标的,交警不会查的。”商铺的人称,近年来随着警察加大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力度,电动摩托车已经很少,店里卖得最好的是电动自行车,“这些像摩托车,很容易被查,可以帮你装个脚踏板,但只能装样子,不能骑,主要是应付交警”。
我国规定,电动自行车按非机动车进行管理,非机动车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因此,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设计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商铺的人介绍说,店内所有车出厂时设置最高时速都限制为20公里/小时,如果需要可以撤掉限速器,速度能够达到30~40公里/小时,“如果要更快,可以帮你把蓄电池换成60伏的,时速可以再升5公里左右”。
根据连日来走访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的10多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所有门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都能解除限速。
拆除限速器默认成行规
2013年8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禁售超标电动自行车。据市工商部门了解到,该局从2013年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组织抽检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93批,其中不合格25批,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16宗。

一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被查处
禁令和整治面前,为何还敢堂而皇之地售卖?
“这个跟市场的刚性需求有关,谁也不愿意去买一辆比自行车还慢的电动车啊!”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销售企业为了生存总会想点“小办法”,这些办法很多时候也是跟生产企业达成的默契,“解除限速在行业里面是默认的规则,大家心知肚明”。
禅城区文华路上的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主透露,所有解除限速都是在购车完成后进行的,所以工商部门过来检查,查不出问题,店家无责,出门成了“超标车”那是车主的事。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被法律法规认可,是一种非法车辆,安全无法保障,不允许上路行驶。对于交警而言,通过相关数据判断一辆电动车自行车是否超标并非难事,提醒市民不要存侥幸心理,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一旦被查有什么后果:
驾驶人将面临最低200元、最高1000元罚款处罚;
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将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据了解,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报请省公安厅交管局同意,拟对我市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范管理,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佛山发布、佛山日报、公安主持人
编辑:佛山新闻网 关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