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赵丽
在网上看到关于网络红人张木易和张千巽的婚恋信息,北京市民贺心愿心里五味杂陈。
根据网上的信息,张木易与张千巽相识时,一个20岁,一个8岁,两人的爱情就此萌芽。直至张千巽18岁时,两人决定结婚。此事成为近期网络热点。
“我不想对两人的感情做评价。我只是觉得,将这样的消息公布到网上,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贺心愿说,作为两个女孩的父亲,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看到这些,更不愿看到孩子受这些信息误导。

网红的故事
几年前,微博上出现的话题“00后都有老公了”带火了一对情侣。近期,这对情侣再次出现在网友视线中,因为他们要结婚了。
不过,仅在这则消息出现几天后,事情便发生了反转——微博管理员通过微博发布声明称,经网友举报,张木易、张千巽两用户发布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不仅违反有关法律和微博社区规则,而且突破社会道德底线、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污染网络空间,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对两人予以禁言处理。
不妨回顾一下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张千巽8岁那年,20岁的张木易担任她的唱歌老师。张千巽称,她在第一次见到张木易时就爱上了他,而且她相信张木易也有同样的感觉。经过4年的互通书信与见面,在张千巽12岁时,两人选择公布恋情。
这段恋情一经公布,网络舆论瞬间爆炸。
“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觉得这是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贺心愿对记者说,几年前,他第一次从网上看到这件事时,他就把已经接触网络的大女儿叫到身边,“我对她说,对网上这些消息可以视而不见,因为对你的成长有百害而无一利”。
北京市民贾红的女儿今年上初中一年级。贾红告诉记者,对于处在青春期的孩子来说,他们心里都会有一份朦胧的感情,这是可以理解的,家长应该积极引导。“不过,对于这对网络红人的故事,作为家长的我是接受不了的。我觉得,作为一个20岁的成年人,在面对一个8岁孩子的感情时,应该是引导,而不是‘一拍即合’。更何况,两人把这件事公布到网上,这样的信息难免会对处在青春期的孩子造成影响,甚至可以说是误导孩子”。

家长的焦虑
贾红曾翻阅关于此事的一些微博和评论,她发现,发布祝福等内容帖子的,大多数是学生。有些发帖者还认为,追求未成年少女“值得承受压力”。
“不可否认,这些学生以及大部分心智尚未成熟却自认为长大了的孩子,他们的三观都受到了不良影响。”贾红说。
此类不良“榜样”的力量有多强大?看看曾经在视频平台上出现的大批“未成年女孩怀孕”即可。
在很多受访家长看来,他们并不想评论那些网红的爱情,只是担心没有足够阅历的孩子“以此为鉴”,做出所谓“奋不顾身”的举动。
对于网上出现的这些信息,北京市民翟昌斌也感到焦虑。他告诉记者,家里还曾因为这对网络红人的爱情故事发生过一场争吵。“当时,上小学六年级的女儿用带着羡慕的语气说起这件事,我们就觉得画风不对。女儿还在宣扬,10岁的年龄差根本不是问题。当时,我和她妈妈就严肃地告诉她,‘重要的从来不是年龄差距,重要的是开始的时间’。”翟昌斌说。
“其实,从孩子说的话也能明白,未成年人在面对这些事情时,很难正确理解和把控问题的关键。”翟昌斌说,爱情可以跨越年龄,但那是成年人之间的婚恋。“作为家长,我们反对的不是爱情,而是当两个人产生感情时的思想差距。一个是成年人,一个是小学生。这不是年龄差距,而是智商、经验、情感一系列精神上的差距。人在幼年时,思想身体都在成长,都没有成熟,如何可以作出成熟的选择”。

发帖的底线
从6年前到今天,这对网络红人公开“秀恩爱”一直引发争议。
在不少家长看来,这一现象的关键问题在于,未成年人看到这些信息后会怎么想?在这种信息的影响下会怎么做?
“尽管爱情不以年龄差距为束缚,姐弟恋、忘年恋都越来越被这个日益多元化、日益文明开放的社会所包容,但是,现代文明也一再让我们恪守一道底线:未成年人的感情是需要保护的、需要引导的,因为这涉及法律而不仅仅是价值观的问题。”贾红说。
贾红向记者提到,此前,在某直播平台上,未成年未婚孕妈扎堆,因为她们发现在网上晒未婚生子可以吸引大量粉丝,“而且还把晒早孕早恋晒成了一波江湖,大家争着抢‘全网最小孕妈’。她们或许连未婚生子意味着什么都不明白,纯粹只是因为把这些事传到网络上,可以得到人气乃至相应的利益。还好,有关部门迅速出手,把这些不良信息从网上剔除了”。
“我们不想去评论别人的事情,只是他们不该把这些信息发到网上。”贺心愿说,对于这些会误导未成年人的信息,应及时删除,不能让这些信息在互联网上有生存的空间。
涉未成年人婚恋信息危害不容小觑
如何遏制网络不良信息?

专家访谈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明舜
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不良婚恋观影响还是很大的,因为网络信息的传播比以往任何传播渠道都更深刻、更广泛地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思想。
不良的婚恋观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对婚姻丑闻的大肆炒作,影响了未成年人对婚姻神圣性、伦理性的认识;二是对家庭暴力的细节描述,使得部分未成年人对婚姻产生恐惧;三是对财产在婚姻关系中作用的过分渲染,导致对婚姻当中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认识产生错位;四是网络上各种对婚姻不忠现象的描述,使得未成年人对婚姻是非观产生错误认识,降低了对婚姻安全的信赖;五是在婚恋过程中过分渲染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如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我愿意,我想爱就爱,这是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降低了婚姻的责任感与义务感。
一些家长之所以对不良信息感到焦虑,一方面必须承认网上不良信息确实对青少年或者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这是客观存在的,不能熟视无睹;另一方面,一些家长还没有适应互联网给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变化,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应该主动去适应、去改变、去引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互联网已经成为生活的基础设施,应该思考如何使网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的生活,服务于人的发展,这方面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封杀一些极端的、危害性很大的内容是应该的,但这总归是一种堵的方式,堵不如疏。我觉得,应该广泛开展带有一些辩论性质的活动,真理越辩越明,在不同声音的交互过程中,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个人的判断。同时,我们也要相信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来培养未成年人正常的是非观。
我们应该看到,青少年都具备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有正确的选择、正确的判断,我们要加强引导,不能让错误的声音放大。怎样发出正确的声音,怎样拿出有说服力、有传播力的话语,这些可能更重要。当然,我们要对过去的一些思想作批判的继承,还要在加强正确观念的影响力、传播力、吸引力上下功夫。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咨询委员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皮艺军
社会开放首先就是观念的开放,突出的就是性观念。比如,现在的孩子对性的认识与前代人有很大差距,从服装就可以看出对性的开放态度。另外,男女异性交往更加开放,包含比较大的随意性。
没有法律禁止未成年人恋爱,但总的来说不提倡未成年人早恋。因为从生理学来说,未成年人无法承担性交往的后果,当然青春期会对异性有强烈的吸引和需求,恋爱会自然而然发生,所以要求对早恋特别是性行为的限制。
大肆宣扬未成年人婚恋消息,会让未成年人对恋爱的向往陷入一种危险的境地,这种危险除了生理上的后果比如怀孕,还有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被成年人诱奸或是玩弄。这种不良信息的出现,会让更多未成年人卷入其中,同时没有人规劝、没有人警示,这种信息肯定是有害的。
另外一方面,这些不良信息也可能吸引成年人,让个别成年男性产生勾引跃跃欲试未成年少女的想法。对这种负面信息,如果没有正面信息的介入,其后果是很难想象的。
对于未成年少女的家长来说,他们可能会认为这是给自己的孩子设置的深不可测的陷阱。女孩的认知水平有限,不知道危险性到底有多大。家长没有办法阻止不良信息的出现,也没有办法阻止女孩的交往,这种焦虑是肯定会有的。所以,需要社会力量为这些家长解除这些忧虑。
一方面要积极打破过去那种保守、愚昧的婚恋观,另一方面就是在倡导自由婚恋观时,应该注意引导未成年人。
对于网络违规行为的治理、处罚,应该有步骤进行,从开始时的警示到严重警告,再到封号。
其他的办法也有很多,但不管采用什么办法,都要考虑到一点,就是当消极影响出现后,社会如何进行积极引导。这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工程,要从积极引导方面做相应的工作。
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张荆
不良信息肯定引导了未成年人错误婚恋观,不良婚恋观主要是对物质的追求,而忽视了其他婚姻重要的基础,比如对事业的追求、彼此的价值观及共同语言、婚恋及成家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等。
家长对不良信息的这种焦虑与教育孩子的能力弱有关系,也与家长很少能接受这方面的培训有关。有的家长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网上如洪水般的早恋、性行为的信息。他们更多地指望学校,指望懂教育的老师能对孩子进行科学的青春期引导。可是,学校关注的是抓教学,很少有人把精力用在未成年人的青春期教育上。在网络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处在一种失衡状态。
近几年网络发展很快,仅用封杀的办法可能解决不了太大的问题,我们必须进行相关研究,达成一种社会共识,通过网络平台的技术建设阻拦不良信息的传播。
需要制定保护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净化网络环境,规制网络从业人员的行为,也可以考虑建立一种网上的长效追责机制。同时,在信息产业发展中,还要建立起行业自律和相互监督和提醒机制。
通过宣传和培训,让网络行业充分了解职业的基本道德底线,对于即使是那些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不良信息,因对未成年人成长有不良影响,也不能发出来。
最后,应该用技术手段让未成年人和成人的网络和影视环境有所区别,以丰富成年人文化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席锋宇 常煜 范琳松 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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