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少年参加完案件评选活动后,忍不住说了一些话......
(想和你聊聊我的想法)
前几天,我很幸运地获得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参加南海区检察院举办的2017年度“精品案件”、“优秀检察建议书”的申报评选活动,这个活动目的在于通过优秀模范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为南检首次举办的院内活动,为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评选程序便层层把关,先后经过初审、全院投票、外部专业人士评议以及检委会确定四个关卡。通过旁听案件评审,从评委与报告人的交流中,我看到了一个和我印象中有些不一样的检察院。


说起检察院是做什么的,你的印象是什么呢?
“是专门检查什么的吧?”
“司法机关吧,我是守法公民,没接触过。”
“看过《人民的名义》,是抓贪官污吏的。”
“不对,反贪反渎转隶了,现在检察院也不抓贪官了。”
“它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监督公安和法院的法律活动,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
群众口中的检察院大致如此,即使我读书那会儿学的是法学,对检察院具体负责什么也仅仅停留在教材那文字上。

检察院不像明星那样时不时出现在公众视野,也不像粮食一样每一餐都被需要,所以很多人觉得它“深藏不露”。但它却又像空气一样,哪儿都能遇见其身影。
你信吗?在来听这次评审会议之前我是不信的。在案件里,我发现了检察官的十八般武艺,然后我渐渐信了。

在司法救助里遇见它
“救助”似乎是行政机关或者公益组织的工作,其实不然,在社会治理中,检察院也扮演着这种角色。
在一桩交通肇事案里,肇事者虽然已经赔付,但是事故造成伤者重度伤残,后期治疗仍需用钱。伤者家庭经济困难,为治疗已到处借钱。
这本来也是检察院力所不能及的事,毕竟公平正义的程序已经走完,检察官的职责也履行完毕。但身为检察官,他们多了个“心眼”,经过综合考虑,主动联系其女儿并指导其代办申请司法救助的事宜并成功获得救助金。
难能可贵的是,办案组成员将心比心、急人所急,加上部门相互配合使得救助金及时发放。之所以用“可贵”,是因为在我的记忆中,向国家“拿钱”这种事情,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或者执行人员的谨慎,所以执行时间难免很长很长。20天里完成了申请材料准备,提交各部门审批核准再执行等,有点惊讶,更是惊喜。
在群众钱袋里遇见它
检察官连群众钱袋都不放过?别误会,他们这是为你钱袋子不被人顺走而操碎了心。
“润丰系”公司成立多家公司,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假借艺术品投资之名而非法高息吸收公众存款;布某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骗取贷款,不管是旧的还是新型的作案方式,他们像爸妈一样,时刻心心念念记挂着自己那个走在街上的孩子的安危。
在企业安全生产这遇见它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建议多是发向公安机关或者法院,至于向企业发送,关心企业发展的,我是头一回见,这算“少见多怪”吗?
在审查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中,检察人员又“多心”了——寻找单位发生火灾的原因时,发现消防通道管理方面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于是检察院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减少其损失,同时保护员工人身安全。
承办人举手投足间,让人感受到他们的社会治理意识和办案风险意识。我觉得这不是一时兴起想做的,这应该是执业习惯使然,是长期积累的本能反应。用与会律师的话说,“单纯办一个案件只是一个案件的效果,通过案件挖掘潜藏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我们发现,不管是社会效益还是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进步,效果都是不容忽视的。”
在法律监督中遇见它
都听说过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但说到底怎么监督呢?可以这么说,就是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执法司法时有瑕疵有问题,检察院站出来指出问题要求改正。
民营企业家张先生申请恢复执行他人欠款,检察院在审查时发现查封清单与司法鉴定委托书、以及评估报告三处记录数量上有一字之差——“约”。
这一字之差想必不碍事。检察官却认为,执行财产数量表述不确定会影响价值估算,进而影响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于是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倘若办案人没有换位思考,估计也就不会“咬文嚼字”,不会“斤斤计较”,这种死磕精神,细微之处,其实藏着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不按事实立案,当事人跑到检察院控告。经过审查确认,检察院及时发出通知,公安机关接收后补充立案。高效使控告人息诉罢访,这才是切实为群众服务的态度不是吗?我觉得最能树立司法机关权威的,除了做到为人民服务,高效解决当下问题估计很容易获得好感吧。
在羁押必要性审查里遇见它
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个词有点专业。大概是说被关着的人最近表现怎样或者符合什么规定,查查有没有必要再继续关押。一般我们会觉得坏人就该受惩罚,但作为追求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他们可不止这么想。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李某致人轻伤被逮捕。考虑到事情危害性不大,且事后双方表示想通过和解解决,办案人员便主持了和解。而后双方相互取得原谅,办案人员依法认为没必要继续关押李某,于是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直以来都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检察人员也是普通人,也知人情冷暖。他们不是无情冷漠的法律执行者,把法律活用兼顾社会效果,深知“坏人”该受惩罚,但其合法权益也应受保护。
在心理辅导界遇见它
是,“坏人”要抓要惩罚,他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但检察官,还不止这么想!他们觉得除了打击犯罪,还要关注为什么“要犯罪”,从心理上探索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梁某心中怀恨,自制炸弹连炸两次公交车造成多数人受伤,曾一度引起恐慌。按网友的说法这种人就该怎样怎样,但是什么叫做“公平公正”,在这就是不偏激——检察官们一边按法律对其严厉指控,一边又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矫治,从某种角度上讲,降低了其再犯的可能,也让他深刻悔罪。
同样的,对于一个失足少年连续盗取工厂同事两部手机这个案件,考虑到失主对其谅解以及其自身悔罪的情况,附条件不予起诉。考虑到孩子未来的路还长,用“帮教”这种方式矫正和辅导,别人家的孩子这个时候好像也是他们的孩子一样,引导好下一步,他们觉得这才是比较重要的事。
在公益诉讼里遇见它
在行政公益诉讼里,检察院向行政机关提出专业意见,必要时还对簿公堂,据理力争。在民事公益诉讼里,关心环境,关心食品安全。
比如发出检察建议提醒有关部门继续排查涉嫌污染环境罪中的污染源问题。大部分行政公益诉讼在这个诉前程序中便促使相关机关单位发现和解决问题。检察院如同人民的使者,它以人民的名义,为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操心。
在各个机关部门遇见它
在不同机关部门那,
我遇见它提醒国有财产流失的问题,
遇见它提醒内部监管不力的问题,
遇见它提醒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
遇见它提醒编号标注引起的证据瑕疵问题,
遇见它提醒环境污染源的治理问题,
遇见它提醒关乎大众的食品问题,
遇见它......
这个时候检察官化身为曾提起过的南检蛙——专吃害虫,它同时拥有一双机灵的大眼睛,捕捉着每一处它眼神扫过的地方,并做出反应。所幸的是,检察建议里所提醒的他们,也积极配合并落实整改。
事实上,写到这的时候,我越发觉得检察院的心很大,我们翻山越岭看到的是自己,它却早已见了苍穹,见了众生。

缺乏经历和交流限制了我的认知,阻碍了我的理解。所以参加这次会议,我体验了检察人的工作,想法较之前便开阔多了。检察院不止做公诉的工作,还有启动司法救助、参与公益诉讼、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其他部门的法律活动,用与会蒋律师的话说,“检察院有我们以前没有发现的公益心,极具人文关怀。”
不过能拿出来参选的案子都是值得点赞学习的,但其他案子呢?亦如黄律师所言,希望更多的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也许还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但我相信检察官们并不轻松,他们从不松懈地顶着压力,他们呕心沥血的样子藏在案卷里、任劳任怨的作风糅合在每一次外勤里......
有一种深藏不露,藏在举手投足间。
在这些不同生活场景不同案件里,藏不住检察人的赤诚,藏不住检察人对群众的用心,藏不住检察人朴素却又美好的品质。
检察人深藏不露,是因为低调,但低调有痕迹,看得出来。

(以上,来自一个普通群众参加完南海检察的案件评审活动之后的所思所想,不专业之处请专业人士见谅)

南检君
欢迎各位看官留言,聊聊您对检察院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哩?

(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