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汛期已经到来。为促进各区和市有关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8〕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4月22日,在朝鲜黄海北道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中国游客32人死亡、2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区、各单位要从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当前及“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切实把握“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吸取近期市内外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着力事故隐患排查与防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力度
“五一”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同时汛期强降雨、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针对“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危险路段以及道路安全保障设施的检查,防止因山体滑坡、路面损毁、道路安全保障设施缺乏或设置不合理导致事故发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运输安全检查。要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加强源头控制,严厉打击货运和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和时段行驶、无证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货运站场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超载行为。
二是加强旅游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及各类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游船、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游乐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强化旅游高峰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加强灾害天气预警,严控游客流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使广大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龙舟竞赛等活动安全管理。深刻吸取4月21日桂林龙舟翻船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做好我市龙舟竞赛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各区要将龙舟竞赛等民俗活动纳入群众性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民间划龙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要督促活动主办方强化对龙舟下水的安全责任,做好风险防控,督促龙舟队严格执行安全下水要求,督促龙舟训练及活动参与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四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深刻吸取汕尾、清远等地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垃圾回收站等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三合一”、“多合一”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完好。要针对节日期间各商场、超市促销、庆典活动和公众娱乐聚集活动频繁的特点,加大对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严防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强化监测监控,严防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等三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要强化对楼层较高的房屋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员工宿舍、临建设施、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力度,遇到灾害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室外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级安监、交通、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汛期温度湿度逐渐升高,暴雨、雷电多发,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保证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生产工艺冷却装置和管道的安全运行,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
七是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持证生产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查、检查,加强对相关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防排水系统畅通。
八是加强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吸取韶钢“2·5”较大煤气中毒事故教训,重点对煤气使用、储存、传输及其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检测管道、阀门、水封和盲板的安全性能,督促企业做好现场监护等工作;加强煤气安全监测和监控等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煤气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对涉气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促推动企业应急制度、人员、演练和设备各方面的落实到位。同时,持续推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的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九是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加大船舶翻沉、人员淹溺、失踪等事故隐患风险管控,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发布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严禁冒险作业。
同时,农业、海事、教育、电力等其他部门也务必加强节日和汛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落实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响应
各区、各部门要完善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汛期相关部门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
请各区、各部门负责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镇(街)、下属单位及各类企业。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