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森林,文明祭祀!
佛山高明普法 2018-04-02 20:38

清明节即将到来!清明祭祖扫墓的习俗由来已久,焚香、烧纸,鸣鞭、点烛火都是人们用来寄托哀思的最普遍的传统习俗。

但其实,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因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引发的森林火灾率较高,森林资源遭受损失较大,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前车之鉴

2015年清明节期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村民祭祖时,因燃放自带的鞭炮,引燃了摆放鞭炮下方的杂草,引发了森林火灾,森林资源遭受破坏。

文明祭祀新风尚

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改变上坟烧纸钱、燃放爆竹等传统祭祀方式,倡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逝去先人的思念。

安全提醒

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森林防火条例》

违反上述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行为:

1.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2.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划重点:

5.如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2公顷(即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负刑事责任。

遇到山林火情,别急!

如不幸遭遇山火时,要怎么办呢?

1.一旦发现自己身处着火区域,应当及时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源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2.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

3.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掩住口鼻迅速躲避。

4.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如遇火情火险,请第一时间致电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来源:佛山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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