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许其亮、张又侠,委员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依次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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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东华 主编/张天宇
编辑/吕小品 郭爽 史萌 李婷婷 洪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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