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个人信息安全吗?
孩子刚升初中
就有人打电话推销各种补习班
刚买了新车子
就接到了各类保险短信
……

更可怕的是
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信息
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那么
今天禅法君就来跟大家
谈谈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案情回顾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李某利用其曾任职于某银行佛山分行时掌握的银行内部查询账号和密码,通过在其表妹梁某的家用电脑上进行设置、安装专用浏览器和远程控制软件等方式,指使梁某在工作时间内通过互联网访问银行系统内网查询企业征信信息。
李某通过网络以每份征信报告人民币30元至90元的价格(其中简版每份30元至50元,详版每份60元至90元)贩卖给下家获利,并将每份征信报告以人民币1元至4元的价格向梁某支付报酬。

2017年2月22日,民警将李某抓获,并缴获银行卡、手机、电脑硬盘等物品;2017年3月9日,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某电器厂抓获梁某。
民警通过调查取证,从涉案手机、电脑硬盘里共提取到含有个人信息的企业征信报告共928份,共含有个人信息1666条,其中通过聊天软件发送给下家的企业征信报告共354份,其中简版报告248份,详版报告106份,含有个人信息627条。
2017年12月7日,公诉机关以李某、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禅城法院提起公诉。
对此,我们来看看我国法律
对于这一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法院判决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侦查阶段多次稳定供述其通过网络以每份征信报告人民币30元至90元的价格(其中简版每份30元至50元,详版每份60元至90元)贩卖给下家获利;另民警通过技术手段,从扣押的涉案手机、电脑硬盘里共提取到含有个人信息的企业征信报告共928份,共含有个人信息1666条,其中通过聊天软件发送给下家的企业征信报告共354份,其中简版报告248份,详版报告106份,含有个人信息627条,因公诉机关无法提供李某贩卖上述企业征信报告的具体价格的相关证据,根据存疑利益归于被告人原则,公诉机关指控李某以30元的价格贩卖简版征信报告248份,以60元的价格贩卖详版征信报告106份,合计获利13800元,法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李某、梁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人民币138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梁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且案发后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积极退赃,又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梁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禅法君寄语
在当今大数据时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即构成犯罪。通过本案审理,希望大家能以案为鉴,保护合法权益,坚守法律底线。

禅法君提醒,相关单位应强化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应做好信息泄露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人员管理机制;另外,公民应增强个人信息保密意识,妥善保管个人重要证件,丢失重要证件后,应第一时间挂失报案。

每日一法谚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古罗马】西塞罗

图文|禅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部分图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