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决定招聘50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
6
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安排
1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截止至:2018年2月23日。
2
报名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符合优先条件的,请提供相应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
报名步骤
(1)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PDF或jpg版),并用压缩软件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司辅)后发送到电子邮箱240227310@qq.com。
(2)“报名材料”发送完毕后,登陆“https://ugg6yq.fanqier.com/f/kc4agd”或微信扫一扫

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填报信息。
(二)审查和考试
1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材料缺漏或“信息登记系统”填写不完整的视为不符合条件)。
2
组织符合条件的考试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根据播放的录音录入内容, 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
(2)笔试:总分100分,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
3
根据中文录入测试及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如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
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
根据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本院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与体检安排同样处理。
四、公示与监督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顺德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http://sdfy.shunde.gov.cn/new/page.php?Sid=8&Tid=4”及微信公众号
(名称:顺德区人民法院,微信号:shundefayua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由本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
监督电话:0757-22392028(监察室)、22663861(政工科)。
五、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本院将安排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参照顺德区政府雇员工资标准执行薪酬待遇。
(二)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进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
报名考生应确保“信息登记系统”填写完整、正确后才能提交报名。
2
未聘用人员的本轮考试成绩,本院予以保留一年,作为一年内本院相应职位的招聘依据。
3
联系电话:0757-22220307、226638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