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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几发烟花增添节日气氛?今年已有10人被拘留......

公安主持人

爆竹声声辞旧岁

烟花纷纷迎新年

距离农历新年的到来,只剩1个月的时间啦!!大家准备好迎接春节7天大连假的到来吗?

中国人过年放鞭炮习俗由来已久,年关将近,年味渐浓,不由得想起小时候过年最令人happy的事——烧烟花、放鞭炮。

不知大家还是否记得

08年三水发生的

烟花爆竹仓库爆炸事件

当年,爆炸造成了20栋仓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导致1公里外村庄部分民宅的玻璃破碎,150余名村民被疏散到安全地。剧烈的爆炸声还导致佛山五区乃至广州都有震感,相关部门一共出动了26辆消防车投入救灾,持续爆炸燃烧了近29个小时,所幸并无造成人员死亡。

生活在佛山,你知道吗?

佛山大部分地方禁放烟花爆竹

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是要经许可的

如果没搞清楚这些“规矩”

分分钟可能受处罚!

相关法规

佛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相关政策规定

✎佛山为禁放烟花爆竹城市。全市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具体范围是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其中,三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

举办焰火燃放晚会应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运输相关政策规定

应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

经营相关政策规定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按向安监部门申请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烟花爆竹经营者应自觉执行购销管理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

错误示范 别模仿

1月12日,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根据群众线索:石湾某市场有一店铺存在违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接报后,禅城分局石湾派出所立即对目标档口展开调查。

民警发现,该档口专门销售红白喜事用品,只有不到10平方米大小,共有2层。在店铺的一楼,靠墙2排货架摆放着蜡烛、红纸、冥币等易燃物品,但并未发现藏有烟花爆竹。民警通过狭小的楼梯登上阁楼,发现其内摆满了纸箱,恰巧角落一个纸箱一角露出了一包排炮。民警将其余纸箱一一打开发现,仅8平米不到的阁楼竟然摆满了烟花爆竹。最终,民警从该档口查获并扣押了烟花爆竹5大箱及排炮近1000包。

随后,民警对该档口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店铺不仅非法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还存在堆积的货物堵塞了消防通道、灭火器过期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向店主梁某开具整改通知书。梁某同时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别以为卖些爆竹不是违法

上面这位老板已经摊上大事

自2018年元旦起,佛山公安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两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0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5宗,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0人,作出行政罚款处理5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共573箱。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发现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法规、政策和佛山市禁放区相关规定,合法经营、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积极提供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线索,共同努力营造岁末安定祥和的良好氛围。

发现非法销售或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请拨打110举报!

编辑丨明空

校对丨果酱 小刚  Jim

部分素材丨禅城公安

照片来源丨佛山日报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公安局警察公共关系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