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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不配备灭火器、三脚架、反光背心将被扣分罚款?九大谣言千万不可信

顺德警察

还记得前两天

小编发了一条这样的微信后

(听说所有车辆都要配备反光背心?真相其实是......)

吃瓜群众纷纷留言给小编点了个赞

其实,每到年尾都有不少所谓的“新交规”出台

这多数是谣言或拿已实施的交规条款出来混淆视听

使得小伙伴一不小心就被误导

为了让小伙伴不再担心受怕

小编特意弄了一期超级全面的关于交通规则的

“网传与真相”

务必耐心看完!

01

网传:“闯红灯记6分、罚款200元”。

真相:《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予以记分;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交规中,便将闯红灯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提高到了记6分。在佛山,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闯红灯即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

02

网传:“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次考取驾照”。

真相:这一说法太过笼统。实际上,酒驾分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20mg/100ml,但 小 于 80mg/ 100ml)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 80mg/ 100ml),并且还要区分驾驶的车型是营运机动车还是非营运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03

网传:“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款200元”、“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款50元”。

真相:实际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罚款2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只作罚款200元处罚,并不扣分。

04

网传:“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款2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款200元”。

真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处记2分,罚款100元处罚。

05

网传:“有意遮挡车牌记12分,顶额处罚”。

真相:对于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确实记12分,而处罚的额度各个地方不一样,佛山的罚款额度是200元。

06

网传:“超速驾驶,记6分”。

真相:事实上,这是不全面的说法。超速处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07

网传:“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真相:现行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这一规定。但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家长抱着孩子坐副驾驶位,只要速度略快,碰撞发生后,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因此,为了儿童交通安全,在儿童乘坐汽车时应该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并让小孩坐在后排座位。

08

网传: “2018年1月1日开始查车上灭火器、三脚架、反光背心,如果没有罚款200元,记12分”。

真相:一、车载灭火器三角警示牌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小型汽车并无强制规定。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式样及尺寸应符合相关规定。在办理车辆检验(年审、过户等)过程中,民警要对此项进行查验并拍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未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的,将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注意了!这里就包括了小型汽车!校车未按规定配备干粉灭火器、三角警示牌的,将按“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处3000元罚款,记2分。由于各省的规定不一,因此处罚标准可能不同。

二、配备反光背心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权威解读,新修订发布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第12.15.2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雨雾天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当前,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时,没有对车辆是否配备反光背心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修改机动车年检配套标准,如果增加反光背心检查项目,也只会针对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09

网传: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摄像头开始抓拍安全带!包括副驾驶位,驾驶员抽烟,打电话,请互相转告!

真相:抓拍驾驶位及副驾驶违法行为需要硬件支持,不可能做到全国同步,也是不所有的电子警察都具备这一功能的,顺德一直以来也是通过设置专门的电子警察对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其实,网上经常会流传“新交规实行”、“高清摄像头启动”之类的谣言

都是网站为了骗取点击量和转发的手段

如果有交通新规、交通新政策

交警部门会通过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告知

请大家不要轻信网上所传信息

编辑丨Sylvia

校对丨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