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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NGO找到组织了!佛山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揭牌启用

顺德警察

2017年12月28日上午,佛山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正式揭牌启用。

佛山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职责

接受境外非政府组织、中方合作单位的业务咨询、办理

对在我市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公开监督管理

引导其在省公安厅进行登记备案,规范其合法开展活动,积极推动我市对外交往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创业大厦二楼设立业务办理窗口

佛山警方介绍,目前在我省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主要集中在教育、文化、卫生和扶贫等方面。为了更好地保障该法规的实施,有效监管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2016年11月28日,省公安厅成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因此,市公安局也相应设立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加强佛山市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工作。

据悉,为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推动《管理法》的贯彻实施,1月2日上午,省公安厅境外邀请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来我省进行题为《新体制下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与发展》的电视电话专题讲座,市公安局副局长姚喜蓉,我市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协调小组24家成员单位和22家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收看收听了讲座。

值此《管理法》实施“周年庆”之际,结合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全省将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组织开展《管理法》“普法宣传季”活动。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下来,全市相关单位、部门亦将充分发挥业务主管职能,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管理法》“六进”等活动。

那么到底什么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呢?

他们在境内开展活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以下视频告诉你

编辑丨嘉嘉

校对丨春春

素材来源丨公安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