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电动车乱停充电要入刑!家里有电动车的街坊要注意了
佛山日报 2018-01-04 13:14

近日公安部下发通告

电动车不规范停放充电

有可能会入刑

你可别觉得夸张

因电动车乱停充电而发生的火灾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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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隐患重重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达2.5亿辆,电动三轮车社会保有量达5000万辆。在中东部地区,平均每3人就有一辆电瓶自行车,在沿海城市,外来人口较大,电动自行车使用率极高,超过60%以上,一个500万人口的城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就高达250万辆以上。

电动车风险存在原因:产品本身问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很难找到“国标车”。

如果电动车使用的是铅酸电池,其寿命只有一到两年,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电动车引发的这些火灾都有个共同的教训:楼道都堆满了电动车自行车,且多发生在夜间、午间休息时间。

电动车起火有多危险

来看看这个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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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选取了一栋五层高的废弃居民楼,用塑料薄膜将窗户和阳台密封,模拟有人居住的环境。在不同楼层,不同位置放置小白鼠,观察起火后它们的生存状态。

实验发现,楼下电动车充电起火后,不到两分钟,整栋五层楼被毒烟笼罩,尤其楼道已经非常危险,楼上小白鼠一分钟被熏死!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

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市民可以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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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广东DV现场、佛山电视台

编辑|徐嘉楣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