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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健康证”?可以去这里!高明新增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

高明融媒体中心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增70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的通告。其中,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被纳入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名单。截至目前,高明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共有3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下称“《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此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从业人员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移动端管理服务系统公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行选择健康检查的机构。

根据《办法》,目前的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既往病史,体格检查:包括心、肺、肝、脾和皮肤等检查,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异常的应当补充检查HAV-IGM、HEV-IGM,常规微生物项目检验:痢疾杆菌、伤寒、副伤寒,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等。

据了解,目前高明区共有3家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分别是高明区中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以及新增的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高明区食品从业人员可做好防疫措施后,直接前往进行健康检查。

文/佛山日报记者刘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