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起,南海不动产抵押免除加盖“抵押章”
日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发布了《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取消不动产权证书记载抵押信息的通告》。自2020年3月23日起,新受理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抵押权注销登记除外)不再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注抵押登记信息,不加盖“抵押章”。此举意味着南海区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抵押登记环节进一步减少,为登记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的服务模式巩固基础。

此前,市民申请贷款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后,相关产权证书上会记载抵押信息,这一步骤即将于3月23日起取消。
对于3月22日前不动产权证书已记载抵押登记信息或加盖“抵押章”的,后续业务办理也有了相应安排。据悉,这类情况在线下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时,或者办理其他业务是经核实其抵押登记已经注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加盖“抵押注销章”;抵押登记已注销但相关证照未加盖“抵押注销章”的,权利人也可以自愿选择到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补盖“抵押注销章”。
全部抵押权已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盖有“抵押章”但未加盖“抵押注销章”的,不影响办理后续登记业务。如有需要,权利人可借助自助查询手段了解或证明相关不动产权利状态,具体可通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以及“佛山市不动产登记申报系统”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或通过“市民之窗”自助设备自助打印。
“此举措的最终目的就是,畅通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渠道,群众在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一站式办妥相关业务,银行经办人在线下只需要定期对接登记机构,避免多次跑腿。”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操作将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据悉,目前南海区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办理时限已压缩到2个工作日,部分事项如抵押权的转移、变更、注销登记更进一步实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速,优化区内营商环境。
南海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已进入常态化,抵押登记及一手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等业务均可实现网上申报,取消不动产权证书记载抵押信息将为登记业务全面实现网上办理的服务模式巩固基础。
文字 | 记者毛蕾 通讯员颜倚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