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战疫·狮山丨电动自行车还没“身份证”?交警教你上牌
珠江时报讯(记者/马一右 通讯员/孙伟耿)3月10日,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狮山中队(简称“狮山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劝导及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宣传活动,共出动警辅人员35人次,到狮山镇17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了近100宗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督促暂未给电动自行车办理“身份证”的车主尽快上牌。

3月10日,狮山交警中队开展交通劝导及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宣传活动。通讯员供图
随着南海区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序推进,群众出行频次增加,道路车流量明显增加。为确保交通畅通,不影响正常复工复产和居民日常出行,狮山交警中队警辅人员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劝导,当天共劝导近100宗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狮山交警中队警辅人员还派发900余份宣传单张,对过往人员及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货车驾驶员在做好复工复产、安全防疫工作的同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警辅人员还积极宣传佛山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政策,告知其上牌费用、需带资料及上牌地点。
据悉,自3月9日起,全市恢复电动自行车的上牌业务,佛山市户籍居民可凭个人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到交警指定场所或警邮合作网点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个人上牌则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等,代办人需额外带齐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狮山交警中队提醒,疫情尚未结束,为“爱车”上牌或新购“爱车”时,需戴好口罩、错峰出行,避免人群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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