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 | @南海企业 你的社保退费陆续到账!请查收
珠江时报讯(记者/黄源力 实习生/卢娇娇 通讯员/何裕滢 张艳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和延缴政策,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海区税务局从部分中小企业开始进行试点,于3月2日起对2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单位缴纳部分陆续进行退费。
2日下午,广东施泰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一笔2万多元的社保退费已经到账。这是南海区落实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和延缴政策试点第一批收到社保退费的企业。另一家企业广东南冠电气有限公司也于当日收到一笔3万多元的社保退费。
“由于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受到疫情影响,产品销量不高。”广东施泰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英柱说,“意外的是,此时政府对我们企业实施了阶段性社保费减免退费政策,真让我们感到暖心!”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南海区社保局、南海区税务局从“免”、“减”、“延”、“缓”、“保”五个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
具体而言,“免”即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即对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延”即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缓”即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保”就是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
南海区社保局局长李仁声表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完全在社保基金承受能力之内,减免政策实施后仍然能够保障社保制度的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税务部门将刻不容缓地把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南海区税务局局长李振辉说,“同时,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非接触式”缴费服务,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微信缴费功能,让企业在申报缴费环节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此外,为了方便企业和减少人员聚集,以上“免”、“减”、“延”等政策均采取免填单、免申请的自动享受方式进行。南海企业可密切留意南海区社保局、区税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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