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事关南庄镇公办初中转学!

家长们速看
禅城区2026年公办初中转学
报名须知来了
7月1日至7月3日可报名
一、公办初中转入
(一)可申请转入禅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办理对象
在禅城区公办学校以外就读,并已取得全国学籍,因正当理由需要转入我区公办初中,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
1.已入户禅城区的户籍生;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4.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有关规定的人才子女;
5.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二)转学报名流程
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登录转学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报后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填报时间为:7月1—3日,网上报名地址:
https://zxbm.chancheng.gov.cn。
注意: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提交资料)
为方便群众,避免人群聚集,家长或监护人可携带报名资料(见附件1)于7月4日到报名点学校提交资料。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有关规定的人才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到荣山中学提交资料。资料提交点与最终转入学校无直接关系,转入结果以转入学校通知为准。
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3.审核
各学校于7月8日把报名申请情况及申请资料及时报送至教育局,教育、公安、社保、流管、房管等部门通过转学系统进行大数据自动比对。
4.学校通知转入学生办理手续
学校于8月4日通知已确定转入学生,家长可登录转学系统查询安排结果,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后按规定程序在电子学籍系统中,办理学生电子学籍的转入手续。
本学期提交转入申请未能安排的学生,应继续在原在读学校就读。
(三)报名资料
1.禅城区户籍生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址证明材料:居住地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佛山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3.驻禅现役军人子女优抚对象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军官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4.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有关规定的人才子女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佛山市有关规定的人才子女,即申请从外市转入我区就学的佛山市人才子女,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人才身份证明材料: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佛山市人才优粤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身份;
②《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表》;
③在禅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在禅城区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间计算方式:从申请日6月30日起向前推算);在佛山市内禅城区外工作的,需提供在佛山市连续6个月及以上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禅城区内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资格审核表并申报的,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5.驻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1)《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转学情况登记表》(转学系统中打印);
(2)学生的学籍档案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
(3)报名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填写《佛山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并申报,由教育部门向相关部门核实。
二、公办学校转出
(一)转出办理时间:
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
(二)转出办理地点:
各初中、小学。
(三)转出办理流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转至省外就读的学生,外省学校需要加盖转出学校和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依据以下流程办理:
1.确定转入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填写一式2份《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审核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交给转出学校。
2.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后盖章→交给转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区教育局核准:在规定办理时间(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始前一周),家长或监护人凭《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到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一门式”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请。
(四)现就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申请转入区外学校,遵循以下原则:转入学生户籍地就读的须提供学生户口簿;转入非学生户籍地就读的须提供学生户口簿及父(母)的转入学校所在县区居住证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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