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勒流街道新市民志愿积分入户、入学证明办理指引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30,
办理时间:2026年6月29日起至2026年7月3日17:30(注:逾期不再办理)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中路1号
勒流街道办事处3楼302 团工委办公室
0757-25533943

广东省佛山市;
自申请之日起至前5年;
持有佛山市有效居住证且现居住证地址在顺德区内的积分申请新市民;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已在“i志愿”平台注册;
在本市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满3小时积1分,最高可计40分。
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积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必备材料】
√ 志愿服务时间证书 2份
√ 志愿服务时长明细表 2份
√ 佛山市新市民志愿服务积分入学(入户)审核表 2份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份
【其他材料】
相关佐证材料:
如服务照片、签到表等,需根据现场审核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料;
超长时长证明(单天单条服务记录超8小时需提供):
需有队伍负责人手写签名、联系方式,且加盖队伍公章;
跨区域服务证明材料(涉及跨顺德区勒流街道外服务需提供):
顺德区勒流街道外服务记录证明,需有队伍负责人手写签名、联系方式,且加盖队伍公章、所属区/镇街公章。
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志愿服务→个人中心→下载服务时间证书
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志愿服务→个人中心→下载服务时长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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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佛山市新市民志愿服务积分入学(入户)审核表
附件3 超长服务时数记录补充证明
附件4 顺德勒流街道外服务记录补充证明


准备上述所有资料(一式二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至所属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后,将资料提交至镇(街道)志愿者联合会审核,镇(街道)志愿者联合会进行核查评分(需签名加盖公章),将存疑的志愿服务时数情况向区、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复核;
通过志愿组织核查评分后将资料分别提交至镇(街道)团委、所在镇(街道)流管办受理窗口。
镇(街道)团委根据申请人递交资料及其志愿服务情况,在系统上核准积分分值,通过积分系统反馈评分结果。

资料请自行提前打印,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
现场申请人需配合资料审核和面审环节,按实际情况提供佐证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该条记录将不予认证;
特殊情况处理:若申请人在近5年内参与过佛山市范围内的志愿服务,但在i志愿系统上未有相关服务记录的,按照“谁组织谁记录谁证明”的原则,由申请人联系参与过服务的志愿组织通过“i志愿”平台进行历史活动补录。申请人应在提交资料前完成补录工作,非i志愿系统导出的服务记录不予认证;
顺德内跨镇街时数审核建议如下,以积分镇(街道)A镇为例:
(1)服务时长过半在A镇,队伍是否需要认证镇(街道)自定,认证街道:A镇
(2)服务时长全部在B镇,队伍是否需要认证镇(街道)自定,认证街道:B镇
(3)每个镇街差不多,需要由服务最多的队伍先行认证,认证街道:A镇
如下情况,认证机构将直接剔除相应服务记录,并同步修改、审定总时长:
(1)服务时长证明包含非5年内参与记录,或存在跨市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
(2)培训、开会、做活动观众、参与献血、办公值班、聚餐、外出参观交流等非服务性质的记录或属于在上班时间做本职工作范围的服务。
(3)夫妻双方之间代做或他人代做志愿服务。如有发现,剔除相应服务记录;情节严重者视为造假,将上报有关单位处理
如下情况,认证机构将直接剔除相应服务记录,并同步修改、审定总时长:
(1)若服务明细中出现单天单条服务记录超8小时的,请申请人提前联系组织该次服务活动的志愿队伍开具《超长服务时数记录补充证明》
(2)如出现顺德区勒流街道以外的服务记录,需请申请人提供相应服务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材料,如无法提供佐证材料,请联系组织该次服务活动的志愿队伍开具《顺德区勒流街道外服务记录补充证明》
(3)审核现场应由志愿者本人提交资料并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出现类似中介陪同等疑似造假代答等情况,镇(街道)志联将进一步核实该志愿者时数的真伪,并及时反馈给镇(街道)团委负责人,可要求志愿者提交进一步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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