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擅自用我的照片做宣传?| 百案识法117
随手将日常穿搭分享在社交平台,
某天打开购物平台,
却发现自己的照片变成了“卖家秀”?
商家这种行为,该不该担责?
一起来看!

邓某是在校学生,不定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个人日常衣服穿搭照片。乔某服装店为某购物平台的女装店铺,为了节约成本,未经邓某同意,擅自将四张邓某穿着展示服装的照片放在其正在销售的相同款式的商品网页中,照片能清晰展现邓某的容貌、姿态等个人特征。
某日,邓某在逛某购物平台时意外发现了这一幕,认为乔某服装店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遂诉至法院,要求乔某服装店在网店首页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乔某服装店使用邓某照片用于涉案商品宣传,属于营利性的宣传活动,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肖像权合理使用范畴。该使用行为未经邓某同意,侵犯了邓某的肖像权,乔某服装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民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乔某服装店在其网店首页向邓某公开道歉并赔偿邓某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4000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分享生活点滴已成为习惯。然而,这些分享生活点滴中承载个人美好记忆的照片,却可能成为一些商家牟利的工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个人的社交分享不应成为他人牟利的免费素材。该起案件为广大电商经营者划定了清晰的法律红线。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商家必须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尊重他人的肖像权与知识产权,在使用他人照片前应确保来源合法、授权清晰。若为节约成本而随意盗用他人照片用于商业营销,不仅会面临民事赔偿风险,还可能损害自身商誉。
此外,提醒广大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时,应适当注意隐私保护,合理设置社交平台隐私权限,从源头上降低被恶意利用的风险。一旦发现照片被盗用,应及时保存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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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晓琦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