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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正式公布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南方plus

新兴县教育局于6月16日正式印发《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招生范围、对象及办法,并公布了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以下为方案全文:

关于印发《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各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现将《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兴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初中招生工作;各学校要从招生入口把关,做好控辍保学第一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排查,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二)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各中学要严格按照《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进行招生,并按照《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实施。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并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等情况出现。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县城区公办中学采取多校划片,乡镇公办中学(不含新城镇范围内的中学,下同)采取单校划片(镇域内小学对口直升)方式招生,民办中学(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以新兴县为主要生源地,面向全市招生。以上学校的招生,均按批次与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超出可招人数则统一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办法

(一)县城区公办中学

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实行多校划片,确定就近入学招生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结合初中集团化办学,将县城区划分为三个招生片区,采取“教育集团龙头学校+1所托管镇级初中”方式分片,分别是新兴县第一中学、新兴县环城中学片区,新兴县惠能中学、新城镇洞口中学片区,新兴县实验中学、新兴县蚕岗中学片区。

1.招生范围

通讯员 供图

2.招生对象

县城区公办中学分三个招生批次。

提前批次:符合国家政策的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形的照顾人员的子女。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毕业且具有县城区户籍的学生;本县乡镇小学(不含新城镇)或县外的小学毕业且具有县城区户籍的学生;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毕业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商铺等非住宅性质除外)的学生;在本县乡镇小学(不含新城镇)毕业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商铺等非住宅性质除外)的学生;在县外小学毕业,具有本县户籍(不含新城镇)且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区拥有合法房产(商铺等非住宅性质除外)的学生。

第二批次:非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毕业,因历史遗留问题且确有需求报读县城区内镇级中学的新城镇户籍学生;上述批次学生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港澳居民子女(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招生办法

采用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分三个批次招生,依次招收提前批、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1)报名方式:符合县城区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报志愿;符合县城区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资料、填报志愿。

(2)招录:按照招生批次和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确认录取;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则根据其后续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按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

(3)注册:被录取学生按要求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注册的,原则上不能被下一个志愿学校录取。

(4)其他:符合县城区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填报志愿参加招录的,由县教育局就近分流到仍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读。

(二)乡镇公办中学

通讯员 供图

1.招生范围

备注:

1.新兴县蚕岗中学继续面向本镇对口小学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城区招生范围学校招生。

2.大江镇小学毕业生结合实际可选择申请入读新兴县明德中学或新兴县田家炳中学。

2.招生对象

乡镇公办中学分三个招生批次。

提前批次:符合国家政策的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形的照顾人员的子女。

第一批次: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毕业的学生;非本镇小学毕业的本镇户籍学生;非本镇小学毕业且其法定监护人在该镇拥有合法房产(商铺等非住宅性质除外)的学生。

第二批次:上述批次学生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港澳居民子女(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招生办法

采用单校划片(镇域内小学对口直升)方式招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分三个批次招生,依次招收提前批、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1)报名方式:符合乡镇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本县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报志愿;符合乡镇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资料、填报志愿。

(2)招录:按照招生批次和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确认录取;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则根据其后续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按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

(3)注册:被录取学生按要求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注册的,原则上不能被下一个志愿学校录取。

(4)其他:符合乡镇公办中学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填报志愿参加招录的,由县教育局就近分流到仍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读。

(三)民办中学(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

1.招生范围

以新兴县为主要生源地,面向全市招生。

2.招生对象

(1)本县小学毕业的学生;

(2)县外小学毕业的本县户籍学生;

(3)县外小学毕业因随迁需要到本县就读的学生;

(4)非本县户籍,在市内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3.招生办法

以新兴县为主要生源地,面向全市招生。分两个批次招生,依次招收第一批次、第二批次。

第一批次招收:本县小学毕业的学生;县外小学毕业的本县户籍学生;县外小学毕业因随迁需要到本县就读的学生。

第二批招收:非本县户籍,在市内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1)报名方式:符合民办学校(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本县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填报志愿;符合民办学校(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第一批次招生条件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资料、填报志愿。

(2)招录:按照招生批次和志愿先后次序分批次安排入学。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确认录取;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则根据其后续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按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

(3)注册:被录取学生按要求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注册的,原则上不能被下一个志愿学校录取。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摇号确认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

(4)其他:在第一批招生结束后,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确需跨县(市、区)招收学生的,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过程需严格遵守阳光招生、免试入学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招生责任。县教育局成立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初中招生工作。各初中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操作程序,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平稳有序实施。各校要做好初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关心、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各环节平稳有序。

(三)强化招生纪律,依法依规招生。各校要严格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严禁出现招生违规行为,确保阳光招生。若发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766-2978299

投诉电话:0766-2978322

举报邮箱:yfxxjy2026@163.com

咨询地点:新兴县教育局一楼招生咨询处

附件:1.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

2.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办法

附件1

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

通讯员 供图

附件2

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通讯员 供图

备注:如需调整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3

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办法

根据《新兴县2026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县城区公办中学、民办中学初中招生按照招生批次和志愿先后次序安排入学。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确认录取;若同一批次志愿报读某所学校的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为确保本次摇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摇号时间

按招生日程安排执行。

二、摇号地点

待定。

三、参与人员

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县政府办、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县公证处公证员,第三方机构,报读学生家长代表等。

四、摇号程序

(一)摇号准备工作

县公证处、县教育部门和第三方机构于摇号前一天对所使用的场所、专用电脑、摇号系统软件和数据进行封存。

(二)现场摇号工作

1.在报读学生家长代表的见证下,公证处公证员开启封存的摇号场所及设备。

2.第三方机构安装、检查电脑设备和软件。

3.对相关学校的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说明。

4.三名报读儿童家长代表确认原始数据。

5.一名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和两名报读学生家长代表对摇号系统进行试录,检验摇号的随机性。

6.一名报读学生家长代表按下指令,确定正式录取名单。

7.打印录取名册,现场监督、见证的嘉宾代表签名确认。

8.工作人员宣读录取名单。

9.第三方机构封存录取数据,交公证处公证员存档。

10.公证处公证员宣读本次摇号的公证词。

五、其他

摇号由公证处公证员参与全程公证,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摇号专用电脑、备用电脑的硬件、操作系统、摇号软件、打印机等进行查验和维护。摇号全程录像,录取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应学校门前公告栏公示3天。

整理:崔洪铭 梁晓珺

来源:新兴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