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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小面”事件背后是流水线诉讼产业链

南方plus

宋奇的信。

6月13日,因为起诉河南南阳市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店铺而深陷舆情风波的遇见小面公司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称向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诚挚道歉,已第一时间沟通撤销对“渝见小面”的诉讼,并反思商标维权行动的流程,并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记者为此采访多名法律界人士,他们称,遇见小面事件后面是律所外包流水线诉讼产业链,必须高度警惕。

批量维权已成商业打法

遇见小面陷舆论风暴。

据了解,上海尚某华律师事务所是“遇见小面”此次商标维权事件的代理律所。目前,并无公开报道显示该律所长期存在某种固定化的“批量逐利维权”模式,但它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确实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批量化”商业打法。

从其官网及目前搜索到的材料来看,上海尚某华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维权2.0”模式,其自身定义为“把侵权问题上升到法律维权的高度”,核心是将侵权纠纷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让侵权事实变成案件;二是非独家批量代理,其内部模式要求并非独家代理某家品牌,而是可同时为众多品牌方提供打假维权服务;三是批量操作,在其官网上可以看到其快速、批量化处理案件的特点,“可处理以百为单位,上千数量的网络平台上的侵权案件”,采用团队化运作,材料齐全后最快可三天内送法院立案,无论被告处于哪个省份,均由律所律师直接办理。

从公开的诉讼文书来看,有大量著作权侵权纠纷由该律所代理。但在本案中,涉事律师对“渝见小面”老板娘主张的“四字有三字相同即构成整体相似”的认定标准,被专家批评为“典型的机械文字比对”。

流水线诉讼屡见不鲜

在此之前,由律所外包进行流水线诉讼已成一门生意。

2014年前后,记者报道过广州就发生过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批量起诉广州芳村茶商事件。浙江的茶叶行业协会委托北京律所,采用钓鱼式取证,采购普通茶叶,强制商户使用“西湖龙井”包装盒、开具对应发票公证,刻意制造侵权场景,一次性起诉广州约150家中小茶行,单案索赔4万—10万元,引发广东茶商抱团抗议,认为维权异化为创收工具,严重损害地理标志口碑。

此外,2021年引发全国舆情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全国批量起诉小吃店事件也属此类:协会外包律所,以集体商标为名,起诉全国数百家小吃店,每家索赔3万—5万元,不交高额加盟费就持续诉讼施压。最后被法院、市监部门明确制止,认定集体商标不能垄断通用小吃名称,单纯使用地域通用食材名称不构成侵权,批量诉讼全面叫停。

业内人士称,像版权类“版权蟑螂”批量逐利诉讼、囤积商标企业批量起诉同行业上市公司、 跨境电商美国流氓律所批量TRO冻结账户手法都与此类似。

批量诉讼主要靠和解赚钱

广东华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告诉记者,此类注册商标后委托法律服务公司、知识产权公司甚至专业律师事务所批量诉讼的事情已经存在很多年了,前些年“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等案就引发广泛的讨论。小商贩由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一般很少关注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防范,且缺少涉及司法诉讼的经验。他去年就遇到几个城中村的蛋糕店,因为做的蛋糕上面插了几个超级飞侠的卡通形象,被人起诉到天河区法院,要求赔偿几万元。法院发出传票后,律师就电话要求2万元和解。被吓唬到的就给了2万,那些没理会的,最后法院判决赔偿500元。这种行为是正规律所所不齿的。

他介绍,行业内知识产权批量诉讼本身很难获取利益,因为此类商标、专利等并非市场上主流认可的知识产权,多数都是抢先注册、抢先申请获得的授权,实际并无市场价值。很多例如“萝卜丝擦子专利”“动画卡通形象”图标,由于市场价值不高,即使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也就几百元。业内真正盈利的模式在于这些法律代理机构利用公众“对于司法诉讼”的恐慌,在被告收到法院传票的数天内精准地提出“调解”结案,要求商家给出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和解费用。由于批量诉讼数量巨大,哪怕只有百分之一二十的被告“和解”,代理机构都盈利巨大。“遇见小面”这个诉讼的索赔金额也是非常精准的——8000元,不大不小,大了,一般会委托律师去应诉,拖得时间长还不一定赢,金额太小了赚不到钱。8000元精准定位,请律师应诉划不来,又容易和解,快速拿到钱。

此类针对中小商户的批量维权表面上有一定的权利基础(有合法商标登记),实际上是模糊商标合理使用边界,将司法维权异化为牟利工具,构成知识产权权利滥用。

他认为,此类逐利性流水线诉讼带来的法律负面影响极大:一是扰乱司法秩序,弱化司法公信力。批量同质化诉讼属于恶意滥诉,大量占用基层司法资源,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案件审理初期,各地法院裁判尺度不一,出现同案不同判问题,破坏商标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同时,维权对象直指善意小微商户,引发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误解,损害司法公平公正的公众形象。二是侵害小微权益,破坏营商环境。多数被诉商户无侵权主观恶意,仅缺乏正常申请商标的权利意识,进行的都是合法经营。一刀切式维权追责,不当限制个体工商户经营自主权,加重小微主体经营与法律负担。这种滥用知识产权优势地位、垄断特色品类的行为,违背市场公平竞争原则,挫伤中小经营者经营与创新积极性。三是损害公共品牌,阻碍产业发展。极端维权行为引发社会舆论反感,严重透支公共品牌口碑与市场公信力,破坏地方特色餐饮产业生态。

他分析,遇见小面舆情并非个案,而是知识产权外包分成维权产业链长期积累矛盾的总爆发。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是平衡创新者权益与市场公共使用空间,当诉讼沦为律所收割小微商户的盈利工具,既背离立法初衷,也会动摇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同。近年司法持续收紧规制,正是在“严格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之间重新找回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并非绝对权利垄断,商标权行使需恪守合法、善意、适度原则。

南方+记者 项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