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一企业被罚1.5万元,原因竟是无证上岗

今年6月是第25个 全国“安全生产月” 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以下案例,请各企业引以为戒 2026年4月22日,狮山镇执法人员到位于松岗松夏工业园的佛山市某班匠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该公司厂房大门正进行装修施工。经调取视频监控发现,当日9时许,该公司聘请的临时工潘某在厂房门口脚手架上开展抹灰作业。经实测,作业点距坠落基准面高度约4.8米,属于高处作业,纳入《特种作业目录》高处作业范畴。经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平台核查,未查询到潘某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质。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即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对佛山市某班匠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此郑重提醒: ①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个人,凡涉及高处作业(含外包作业)必须严格履行事前备案程序并严格落实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等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作业。 备案方式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备案方式二:使用微信小程序,搜索“全安码企业版”,按以下操作指引进行申请报备。 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狮山镇辖区内两家经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登记备案的正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可常态化开展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专项培训,助力从业人员持证合规上岗。 佛山市安特中保应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机构简介:机构师资力量雄厚,由资深安全讲师、行业技术专家团队授课,教学内容紧贴一线生产实操场景。机构教学场地规范、设施齐全,配备标准化理论教室和专业实操考场,完全符合特种作业培训考核规范标准,全方位保障培训教学质量。

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长岗路1号3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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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扬格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
机构简介:机构专注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危化品及冶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证等业务,深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域多年,教学经验丰富、培训体系完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理论教学与实操训练,精准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
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韵中路21号奥楷智能科创园B栋二楼
咨询电话:0757-8556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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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狮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嘉雯
审核:李仁生、何永坤、詹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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