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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62万诈骗案看养老陷阱 |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佛山民政

养老本是安心事

却成骗子“摇钱树”

打着养老服务旗号,承诺高息返利+优先入住,虚构养老基地,诱骗老人预存消费款——这不是正规养老项目,而是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近日,肖某、陈某集资诈骗案二审终审,两名主犯因以“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被依法严惩,为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敲响警钟。

案件还原
披着“养老”外衣的吸金骗局

被告人肖某、陈某与蔡某(已判刑)共谋,以开展养老服务为幌子,先后成立自贡益寿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归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并在自贡、内江、攀枝花等地设立分公司与营业网点。

三人明知公司无融资资质、“养老基地”根本无法建成使用,仍组建融资团队,通过打电话、发传单、开推介会、赠送礼品、组织参观“养老基地”等方式,向老年人公开集资。

他们抛出极具诱惑的“承诺”:

✅每月1%—3%固定收益

✅养老基地优先居住权+入住折扣

✅期满全额返还本金

以此诱骗老人签订《预存消费协议》《预存合同》,收取预存款。

经法院审理查明:

该案共骗取189名老年人,涉案金额562万余元。集资款45%—50%被融资团队提成,剩余部分除少量用于公司运转外,均被肖某、陈某、蔡某等人瓜分,未投入一分钱用于养老基地建设。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肖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

被告人肖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陈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肖某、陈某退赔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

骗局拆解
这类“养老服务”,全是陷阱

本案是典型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犯罪,骗子套路高度雷同:

(一)包装正规

注册养老公司、设网点、发传单,营造“靠谱”假象;

(二)精准攻心

抓住老年人追求养老保障、渴望安享晚年的心理;

(三)利诱洗脑

高息返利、优先入住、折扣优惠,多重诱惑叠加;

(四)资金空转

无真实项目,集资款用于提成、分赃,根本不投资养老建设。

此类骗局,最终结果只有一个:老人钱房两空、晚年生活受创。

防骗提醒
做好四步慎防诈骗

(一)查资质

养老机构无融资权限,任何以养老名义向社会集资的行为,均属违法;拒高息:年化收益超6%就要警惕,1%—3%月息(年化12%—36%)绝对是骗局;

(二)不轻信

不贪小礼品、不参加陌生推介会、不随意签预存合同;

(三)快举报

发现以“养老服务”“预售床位”“预存返利”非法集资,立即报警、向金融监管与民政部门举报;

(四)多沟通

子女多陪伴提醒,老人遇投资、预存事宜,先和家人商量。

选择养老服务,务必认准正规资质、合法机构。对“高回报、零风险、优先入住”的养老项目,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参与。

来源 | 广州金融公众号

编辑 | 佛山民政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