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三水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相关人员于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6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5号之二区教育局门卫室。

(一)以户籍、三水区居住证申请的人员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的人员,申请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于7月25日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账号,查询报名信息,点击“补充学历信息”按钮,补充学历信息并待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三)因怀孕未完成胸透的人员请完成胸透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胸透的结果才能领取证书,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2026年上半年第一阶段三水区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请扫码下载)





